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8年昆仑镇春夏火灾防控工作 方案》的通知
2018-06-21来源: 昆仑镇人民政府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现将《2018年昆仑镇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1日
2018年昆仑镇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春夏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集中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2018年春夏期间我镇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春夏火灾防控的工作,我镇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
组 长: 韦克斯 昆仑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 张哲海 昆仑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 李有旭 昆仑镇安管办主任
欧耀兴 昆仑镇林业站站长
韦耀琚 昆仑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站长
孙增辉 昆仑派出所所长
潘顺贵 消防安全员
三、工作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市场、学校等场所。
2.地下建筑: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的地下空间。
3.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4.“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5.车辆经营场所:经营、改装电动车等场所。
6.仓储物流场所:重点是储存大量可燃、易燃物资的仓库以及砖木结构老建筑改造的仓储场所。
除上述内容外,还要加强对我镇火灾形势和火灾特点的研判,根据实际将影响我镇区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工作范围。
四、工作步骤
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7月10日前)。组织镇各有关单位召开会议、印发方案,层层部署落实工作责任,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9月10日前)。镇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分析总结,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总结阶段(9月16日前)。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综治平台实体运行,组织开展排查整治。镇人民政府、辖区各有关单位领导亲自挂帅,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我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站、消防装备、重大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发动镇、村(社区)等基层力量,全力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同时,在抓好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的基础上,要对照今年年初签订的消防工作责任状,逐项查漏补缺,按期保质完成任务。
(三)强化工作督导。春夏火灾防控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适时开展暗查暗访,对发现工作不落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各有关单位要分重点、分阶段、分专项对本辖区和相关行业系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普遍性问题,要及时督办解决,确保工作真正落实。
(四)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为保证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东盟博览会、园博会等重大活动的召开和端午等节日的举行,切实加强相关活动场所、重点区域、敏感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推动各级逐级落实责任,确保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期间消防安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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