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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宁区三塘镇委员会 兴宁区三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塘镇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及自治区考核检查 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2018-06-08来源: 三塘镇

三委发2018〕10

 

 

中共兴宁区三塘镇委员会 兴宁区三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塘镇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及自治区考核检查

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机关办公室,镇直各站所:

现将《三塘镇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及自治区考核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兴宁区三塘镇委员会

                            兴宁区三塘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三塘镇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

工作成效考核及自治区考核检查

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按照自治区、南宁市及兴宁区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及自治区考核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的要求,为做好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全面提升三塘镇脱贫攻坚整体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城区党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国家考核和自治区考核反馈的问题为导向,以较真促认真、以碰硬求过硬,采取有力措施,举一反三,对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各个环节进行再梳理再排查,认真剖析查找我镇存在问题的根源,狠抓整改工作。2018年6月5日前完成阶段性整改工作,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努力完成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三塘镇精准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本次整改工作,三塘镇精准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为扶贫办)根据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具体负责我镇总体整改方案的制定、推进、检查监督等统筹组织工作。行政村(含四塘社区)、镇机关职能办公室、镇直各站所及相关单位是整改的责任主体,行政村(含四塘社区)书记、主任,各办各站所及有关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整改工作。

三、整改期限

2018年5月14日至6月5日。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整改方案(5月14日至5月17日)。扶贫办以全面落实问题整改要求为目标,对照考核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起草整改总体方案,做到整改主体、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清晰,整改措施切实可行。整改方案报送镇党委、政府审定后印发执行。

(二)切实抓好整改(5月18日至5月31日)。行政村(含四塘社区)、镇机关职能办公室、镇直各站所及相关单位要对照问题清单,按照我镇总体方案要求,举一反三,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从快从严开展整改工作。

(三)按时总结报告(6月1日至6月5日)。6月1日前,行政村(含四塘社区)、镇机关职能办公室、镇直各站所及相关单位向扶贫办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扶贫办汇总全镇整改落实情况后,形成我镇的整改报告,经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以领导小组的名义于6月5日前上报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五、整改问题、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目标标准把握不准。存在放宽标准识别及少量漏评、错评、错退问题。

整改目标:按照自治区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动态调整和退出的标准,严格执行相关程序,确保识别精准、退出精准。

整改措施:1.组织全镇帮扶干部对2014、2015年退出的贫困人口及2016、2017年脱贫的贫困人口开展一次“回头看”。对存在错评、漏评、错退问题的,由扶贫办收集相关作证材料及时上报上级,并对问题户进行重新调整。对六村村覃裕棠户,2个孙子没有及时纳入贫困人口的问题立即整改,将遗漏人员及时纳入帮扶对象并对帮扶工作开展不到位的帮扶人予以通报;2.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对发现的返贫人口及时按程序纳入建档立卡系统。对建档立卡之外有诉求的农户,在农户提出申请的基础上,按照建档立卡的有关规定,组织包村组入户开展精准识别工作。识别达到贫困标准的,集中办理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做到应纳尽纳,不漏一户;3.对当年新纳入的贫困人口,严格执行国务院扶贫办的要求,当年不得安排退出;4.对只依靠低保政策兜底,整户无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增加稳定收入,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且巨额医疗费用还在持续发生的贫困户,2018年不纳入退出的贫困户范围;5.加强数据清洗工作,再次组织全镇帮扶人核实国扶系统贫困户信息表,提高信息准确率。

责任主体:扶贫办牵头,各行政村(含四塘社区)配合。

整改时限:2018年6月5日

(二)政策落实有偏差。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和金融扶贫措施执行不到位,危房改造进度慢的问题。

整改目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及2015年退出户新农合代缴工作。教育扶贫精准到户、不落一生,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全部按要求发放补贴,督促帮扶人帮助满足“雨露计划”申请条件的贫困生递交申请书。全面动工2018年危房改造项目,11月底前全面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整改措施:1.健康扶贫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2015年贫困退出户全部代缴新农合。帮扶部分自主完成新农合缴费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退出户做好报销工作。

责任主体:社保所牵头,各行政村(含四塘社区)配合。

整改时限:2018年6月5日

2.教育扶贫方面。(1)5月底前完成2014、2015年贫困退出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信息核准工作,完善学生信息台账;(2)压实各帮扶联系人、学校领导、家长控辍保学责任,动员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的贫困生返校,做好控辍保学工作;(3)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程特惠性扶持政策全覆盖,协助城区教育部门在6月底前完成全部资助发放,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

责任主体:扶贫办、宣委办牵头,各行政村(含四塘社区)配合。

整改时限:2018年6月30日

3.危房改造方面。(1)督促我镇今年1户危房改造户的帮扶人做好建房、修缮动员工作,帮助贫困户制定改造计划,加快危房改造进度;(2)引导贫困户严格控制建房面积;(3)根据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等落实分类补助标准;(4)广泛宣传危房改造政策,鼓励通过修缮加固、拆除重建等方式,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5)对危房改造人员以及镇帮扶干部进行危房改造工作知识的培训;(6)定期开展危房改造督查工作,督促各帮扶人按时、按要求加快推进危房改造工作;(7)配合城区职能部门做好危房改造系统网上录入和资料收集的检查。

责任主体: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牵头,各帮扶人具体实施。

整改时限:2018年6月5日

4.金融扶贫方面。(1)帮助贫困户做好贷款申请并做好扶贫小额信贷精准合规发放工作;(2)纠正贷款使用不精准等问题,提高贫困户的参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3)按照时间节点,将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存到专管账户。

责任主体:扶贫办牵头,财政所、邕宁区农信联社四塘信用社配合。

整改时限:2018年6月5日

(三)产业扶持措施简单,产业示范基地辐射带动贫困户少,同质化竞争激烈,产业脱贫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目标:完成年度贫困村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任务,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提高产业覆盖贫困户率,确保稳定脱贫。

整改措施:1.做好产业组织化工作。结合行政村(含四塘社区)产业示范点尤其是那笔村无花果示范园建设,积极争取业主开展农村特色旅游项目,规划建立星级农家乐,逐步打造成市郊生态养身旅游度假区。选定南宁市长寿仙无花果种植专业合作社、铭丰蔬菜基地等本地具有相当规模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和致富带头人,进一步组织落实贫困户、贫困村以土地或扶贫资金入股的方式,发动贫困户参与到规模化产业发展中,提高抗风险能力;2.选择好产业帮扶方式。各行政村(含四塘社区)选好主导产业,组织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对无劳力贫困户推行代种代养模式,发展散种散养。鼓励合作社对贫困户进行统一的生产技术指导并对产品实行收购代销;3.建立完善产业扶贫项目数据库。鼓励通过出租市场场地、停车场、旧办公楼等固定资产和合理开发利用村域内土地、森林、水塘等资源实现集体经济增收。支持村民合作社成立工程施工队,农业服务队等,承接劳务输出、环卫保洁,乡村公路养护等业务增加集体收入。

责任主体:农技站,扶贫办牵头,畜牧站、林业站、水利站等有关单位及各行政村(含四塘社区)配合。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30日

(四)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为零的村的问题。

整改目标:贫困村、面上村集体收入达到3万元,消灭集体收入空壳村。

整改措施:1.配合城区农林水利局做好我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和项目数据库的编制;2.11月底前,结合落实自治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要求,统筹推进发展村集体经济,鼓励和支持盘活农村集体“三资”;3.对没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因地制宜选准项目,落实一定的专项资金入股公司;4.加强对村民合作社的指导和服务,推进村民合作社正常运转;5.配合城区有关部门,组织镇、村干部参与关于发展村集体经济专题培训班,提高镇、村干部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能力。

责任主体:组委办、农技站牵头,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行政村(含四塘社区)配合。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30日

(五)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驻村工作队存在“走读”现象,基层干部攻坚能力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不熟、情况不明,帮扶工作不扎实,帮扶措施缺乏针对性,帮扶效果不明显,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目标: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其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帮扶队伍开展帮扶工作的能力;加强对基层帮扶队伍的管理,进一步压实责任。

整改措施:1.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继续按照城区、镇、村三级帮扶的要求,以“一帮一联”“一户一册一卡”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压实帮扶人责任,促进干部作风转变;2.调整充实驻村工作队伍,选派优秀干部与市、城区选派的驻村工作队员组建一支脱贫攻坚工作的中坚力量,要求各级驻村工作队员吃、住在村,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扶贫工作上;3.加强培训工作。分级分类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加大对镇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村(农村社区)“两委”干部的培训,切实提高扶贫干部队伍攻坚的能力;4.加大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发放政策汇编、宣传折页等方式做好扶贫攻坚宣传与报道,宣传扶贫典型案例,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扶贫政策的知晓率;5.实施指纹考勤制度,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的管理;6.加强督促检查,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明察暗访,持续传导压力,确保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责任主体:组委办、纪委办、扶贫办牵头,各行政村(含四塘社区)配合。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30日

(六)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投入没有达到自治区规定要求,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目标: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杜绝发生重大的涉及专项扶贫资金案件或者违规违纪行为。

整改措施:1.坚持科学合理谋划分配专项扶贫资金,加强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切实提高项目启动率、项目完成率、资金使用率;2.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将扶贫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扶持对象、支持项目、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等在镇、村、村民小组进行公告、公示;3.实行项目月报制度,每月定期向镇主要领导、城区有关部门汇报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督查指导,防止出现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问题。项目建成后,安排专人时时跟进项目收益情况;4.对已完成项目及时按照标准开展验收工作并按时完成相关报账;5.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设立举报热线、举报箱,保持经常性的监督执纪高压态势与针对性的专项活动相结合。

责任主体:财政所、纪委办牵头,扶贫办配合。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20日

(七)激发内生动力不足。仍有部分群众“思想问题突出”,存在“以贫为荣”“等靠要”思想的问题。

整改目标:通过加大教育引导力度,强化“脱贫光荣”的正向激励,探索奖励激励机制,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

整改措施:1.组织帮扶人下户开展贫困户思想教育工作,针对贫困“钉子户”进行耐心说教,对其宣传脱贫先进人物,树立勤劳致富光荣的理念,破除不良习俗;2.将各项优惠政策印发到各贫困户手中,帮助贫困户了解政策,利用政策,鼓励贫困户结合身发展生产,激发脱贫致富的强烈愿望;3.不定期组织种养技能培训,联系种养专家、致富能人深入田间地头教授贫困户种养技术,帮助贫困群众提高生产经营能力;4.选准选好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加强专业培训,提高带领贫困群众脱贫的能力。

责任主体:宣委办、扶贫办牵头,各行政村(含四塘社区)、相关站所配合。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30日

(八)脱贫攻坚其他有关方面的问题。

1.数据精准方面。督查发现三塘镇数据清洗核准仍存在问题,有贫困户数据信息未及时更新,《帮扶手册》、“双认定表”与全国扶贫信息系统数据不一致,部分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整改目标:强化贫困户信息的核对清洗工作,显著降低差错率。加强信息员队伍的培训,全面提高业务能力。

整改措施:(1)组织各帮扶人再次进行国扶系统与《帮扶手册》、“双认定表”核对工作,发现有问题的立即修改;(2)针对系统操作程度、信息录入内容对各行政村(含四塘社区)的扶贫信息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能力;(3)发动驻村工作队员、各村扶贫信息员,按照一户一户核实,一户一户过关的工作方式,开展经常性的《帮扶手册》、国扶系统检查工作,对没有按时开展帮扶工作或工作开展不到位的帮扶人,进行督促提醒。

责任主体:扶贫办牵头,各行政村(含四塘社区)配合。

整改时限:2018年6月5日

2.扶贫信息员队伍建设方面。督查组发现建新村的扶贫信息员为在编的镇干部。

整改目标:按自治区要求,贫困村配备1名专职信息员,有贫困户的非贫困村配备1名兼职信息员。

整改措施:对那笔村配备1名专职信息员,对其他含有贫困户的面上村,指定一名半定工干部兼任扶贫信息员。

责任主体:扶贫办牵头,各行政村(含四塘社区)配合。

整改时限:2018年6月5日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自治区、市及城区的会议召开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各牵头办公室、站所要紧密结合实际,按照整改方案,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全力做好各项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取得成效。

(二)要压实责任。各牵头办公室、站所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细化责任分工。要认真对照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细化责任分工,逐项整改存在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各牵头部门要指定1联络员负责与扶贫办对接,及时反馈整改工作情况。

(三)要确保取得实效。各办、站所分管领导要定期检查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梳理存在问题,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组委办、纪委办、扶贫办要加大督查力度,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程监督,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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