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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兴宁区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8-06-12来源: 兴宁区统计局

南兴统字〔2018〕4号 


各镇经发办规建站,各街道经贸办,城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局普查中心:

    现将《2018年兴宁区统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宁市兴宁区统计局

           201868


 

2018年兴宁区统计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的大庆之年,做好统计工作意义重大。2018年兴宁区统计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兴宁区“两轴三区四中心”发展格局, 持续争先赶超发展, 深入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增强统计服务能力为目标,以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保障,准确把握统计工作新定位新要求,攻坚克难,务实肯干,发挥统计作用、展示统计作为。

一、围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从严管党治党 

(一)加强政治、思想和组织建设。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本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加强思想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集中活动日制度,始终把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组织建设,突出党的领导,加强党对统计工作领导,始终确保党把方向、谋大局、促改革。

(二)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认识定位,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级党委有关实施细则,切实加强政务管理,着力提高行政效能。

(三)加强纪律建设。筑牢思想防线,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纪律教育,树立廉政意识,筑牢制度防线,紧扣“人财物数”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加强日常监督,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数谋私行为。 

(四)加强统计行风建设。大力开展以弘扬“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统计核心价值观为重点的统计行风教育,依法统计、严守秘密,公正透明、服务社会,加强统计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关心统计事业前途命运、主动为统计事业发展贡献力量的良好氛围。

二、围绕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升统计数据真实性

严格按照上级统计部门要求,把学习贯彻《意见》《条例》《办法》和《实施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把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作为防范统计造假、确保数据质量的根本之策。
  (一)严格落实《实施意见》。按照自治区、南宁市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兴宁区实际,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抓好落实,确保将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精神、任务全面落到实处。

(二)加强统计执法监督。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办法》,全力推动依法治统向基层和各领域延伸,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作假。健全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违法举报受理、联网直报平台监测等制度。同时,不断提升统计执法人员职业素质,健全执法检查、规范抽查操作流程,强化责任追究,严肃统计纪律,坚决堵住统计数据生产漏洞。

(三)加强数据审核工作。坚持统计数据在线生产和在线评审,加强联网直报企业、项目重要指标的审核验收,加大指标之间匹配审核和异常变动审核,做到“即报即审”。及时反馈上级统计部门的审核和查询,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反映企业、项目实际情况。

三、围绕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创新,推动统计体系发展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不断推动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创新、完善统计体制、加强统计监督是新时代赋予统计事业的新职能,也是新时代统计人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 

(一)扎实推进GDP核算改革。根据自治区、南宁市统一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支出纳入GDP核算方法,为GDP统一核算改革奠定基础。

(二)稳步推进投资统计制度改革。严格贯彻落实对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按实际进度法统计、500—5000万元投资项目按财务支出法统计的方法。在上级统计部门的组织下,与城区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密切协作,做好2017年同口径固定资产投资基数测算。同时加强投资项目统计管理,做好结转项目和新开工项目监测及预判,确保项目真实性,数据报得出、把得准、说得清,夯实源头数据基础。

(三)稳妥推进工业统计改革。认真开展工业企业基础数据核实工作,确保工业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使用工业统计主要指标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强化数据评估科学性和规范性。

(四)不断改进新经济统计。积极关注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发展,加强新经济的统计指标研究、学习,全力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开展 “三新”统计调查。

四、围绕统计三大职能,不断提升统计服务力

城区统计系统要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时效性和精准性,加强社会发展态势监测分析,着力提升统计精准服务力,努力为区委、政府科学决策赢得主动权,使社会大众快速、便捷的掌握统计信息。

(一)积极开展新常态下的经济分析研究。转变分析研究思路,紧扣经济发展新常态,突出问题导向,着力在时效性、预警性方面提高分析研究质量,为区委、政府精准施策提供量化依据和重要参考。进一步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完善统计分析、信息报送制度,努力为社会各界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服务。

(二)强化统计预警、监测职能。加强对主要指标数据变动趋势的分析,加强对企业发展情况的跟踪分析,特别是加强对规模工业、贸易、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等重点领域的摸底排查,及时发现新情况、新亮点、新问题,注重把握苗头性、拐点性和趋势性问题,提升统计监测预警能力。尤其要加大对主要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的监控,综合分析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趋势。

(三)做好统计数据公布工作。及时、准确、实事求是的搜集、整理、编制《统计月报》、《2018年兴宁区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等资料。全面推进统计信息公开,不断拓展兴宁区统计局网站服务社会公众功能,继续做好兴宁区统计信息发布、统计数据解读、统计咨询回复等工作。

五、围绕统计规范化建设,大力夯实基层统计基础

城区统计系统要进一步提高统计规范化水平,大力实施基层统计规范化、“四上”企业统计规范化、部门统计规范化,全面提升统计系统规范性。

(一)规范基层统计工作。继续维护基层统计机构规范化成果,加大统计资源向基层倾斜的力度,推动城区及乡镇(街道)统计机构规范化程度向更高标准建设,努力改善基层工作条件,增强基层技术和设施保障能力。

(二)规范“四上”企业统计工作。按照自治区、南宁市“四上”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对企业配备统计人员、完善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账、健全财务报表、执行统计制度等进行规范化业务指导,不断规范企业统计数据采集、上报、管理流程。

(三)规范部门统计工作。加强部门统计合作和业务指导,严格监测部门调查项目,推进部门依法统计,增加数据的匹配性和协调性。

六、履行扶贫帮扶责任,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坚持把扶贫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认真谋划,一切行动听从区委、政府的指挥,不惜一切代价,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强化力量保障,加大帮扶力度,确保扶贫攻坚取得实质成效。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八有一超”、“十一有一低于”等脱贫指标,提出切合实际的帮扶措施,确保各项帮扶任务圆满完成。

七、全力抓好第四次经济普查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之后第一次国情国力调查,做好此项工作,盘点经济家底,事关全面准确反映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确保全面完成组建城区、乡镇(街道)、社区)三级普查机构,及早谋划、及早部署,统筹协调各方力量,高质量完成方案设计、物资保障、人员选调、普查试点、单位清查等各阶段准备工作,高质量、高要求开展兴宁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一是坚持依法普查。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虚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二是确保数据质量。持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三是加强规范统一。充分利用合一改革成果,健全部门联动的统计单位名录库持续维护更新机制;四是提升信息化水平。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签名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注重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广泛利用各类宣传媒介,营造良好的经济普查环境。

八、认真做好各项常规统计工作

(一)认真实施月报、季报、年报等各项统计调查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等行业,以及投资、消费、人口、劳动、社会、文化、科技、妇女儿童、能源、资源环境、城镇化等领域各项常规统计调查。

(二)不断完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监测。按照自治区、南宁市统一方案,进一步完善市级全面小康监测的组织工作,积极推进兴宁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

(三)完成“南宁市科学发展先进乡镇和科学发展进步乡镇”考评工作。严格执行“南宁市科学发展先进乡镇和科学发展进步乡镇”考评工作方案,全力做好料收集上报工作,对城区乡镇的经济完成情况进行收集、评分,形成最终评比结果和评选报告报送城区政府,有力促进和鼓励各乡镇经济发展,进一步推进城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积极配合开展投入产出等重点统计调查工作。配合南宁市正式开展2017年度投入产出调查工作,为编制投入产出调查表做好前期数据采集工作。认真开展规模以下工业、服务业、建筑业小微企业等“四下”企业抽样调查,认真做好四众平台统计调查。认真做好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发布、工作总结、资料编撰工作。

(五)加大统计业务培训力度

制定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计划,重点加强对乡镇、村(社区)、企业统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乡镇统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具备利用乡镇统计数据对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撰写统计分析和报告的综合业务技能;提高村(社区)、企业统计人员填报统计报表的业务能力,具备准确填报报表数据,审核报表数据、建立统计台帐的能力。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丰富知识储备,完善知识结构,确实提高统计人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统计知识,全力推动依法治统向基层和各领域延伸,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作假。建立健全统计普法宣传长效机制,把领导干部依法组织统计工作作为统计普法宣传的关键,把统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作为统计普法宣传的重点,把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支持配合统计工作作为统计普法宣传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努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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