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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8-03-01来源: 兴东街道办事处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兴东街道办事处管辖6个社区、1个村委会,(五村岭社区、兴东社区、将桥社区、澳华社区、邕武东社区、兴桂社区、鸡村)辖区总面积14.263平方公里。基本职能为: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街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区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街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防灾和抢险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兴东街道办事处为全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有:兴东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兴东流动人口管理站,均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一)兴东街道办事处:

行政编制11人,实有在职在编11人(其中:处级1人,副处级1人,科级2人,副科级7人),实行公务员管理;社区工作人员109人,公益性岗位人员5人,依照《兴宁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村干9人;聘用人员28人,依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兴东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事业编制8人,实有在职在编8人(其中领导职数3名,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5人),实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聘用人员1人,依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兴东流动人口管理站:

事业编制3人,实有在职在编1人,均为管理岗位,实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总计1071.27万元,同比增加309.51万元,增长40.6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1.27万元,同比增加309.51万元,增长40.63%。增加的原因是:由于2017年新增1个社区,人员(尤其是编外人员)较上年有较大增长,导致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也相应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总计107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4.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87%,同比增加309.55万元,增长45.88%;项目支出87.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3%,同比减少0.04万元,下降0.05%。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821.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73%,同比增加256.31万元,增长45.31%。 

2)社会保障和就业118.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06%,同比增加37.6万元,增长46.48% 。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3.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03%,同比减少3.55万元,下降7.61% 。

4)农林水事务28.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8%,同比增加4.6万元,增长19.06% 。

5)住房保障支出58.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50%,同比增加14.55万元,增长32.76%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984.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87%,同比增加309.55万元,增长45.8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12.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68%,同比增加338.26万元,增长58.9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1.9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30%,同比增加15.75万元,增长28.0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1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02%,同比减少44.46万元,下降99.6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87.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3%,同比减少0.04万元,下降0.0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0.1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34.6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3.4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61.4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

其他资本性支出3.4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3.96%。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071.2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1.27万元,主要是兴宁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1071.27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4.21万元,项目支出87.0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821.9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流动人口管理站机关管理事务、纪检监察、党工委、安全生产、民政、国防、城乡社区及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118.49万元。主要用于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社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办公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3.12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工作日常办公、计生聘用人员工资补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及专项业务活动支出。

4、农林水支出28.74万元,主要用于鸡村村委办公支出及城中村保洁员劳务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58.9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万元,比2017年预算3.8万元减少2万元,同比下降52.63%,其中:因公出国()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8万元。“三公”经费增长(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参照上年公务接待费开支情况,继续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大力缩减公务接待费用。

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费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万0元,同比增长(下降) 0%。全年预计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   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2018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其中:兴东街道办事处本级预计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费1万元,下属事业单位兴东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预计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兴东街道流动人口管理站预计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费0.3万元。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 预算单位的构成:

兴东街道办事处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兴东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兴东流动人口管理站,为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71.8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兴宁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45万元,同比增加3.45万元,增长10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45万元 。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3.45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截至2018年01月0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2018年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列入绩效考核范围的项目共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97万元,分别是:计生工作经费42.97万元,经贸工作经费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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