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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兴宁区政协部门决算公开

2017-10-25来源: 兴宁区人民政府

目    录

 

    第一部分:政协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政协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2016年度资产负债简表

    表十:资产情况表

    表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表十二: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征缴情况表

    第三部分:政协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政协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政协办公室

    2.政协综合专门委员会

    3.政协提案委员会

 

第三部分:政协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94.90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292.1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2.7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294.90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236.45万元:主要用于政协事务中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方面的开支。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13万元:主要用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15.6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42.6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政协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12万元,项目支出99.10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236.45万元:主要用于政协事务中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方面的开支。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13万元:主要用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15.6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政协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2.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公用经费104.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9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1.6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1.7万元基本持平,与上年支出数对比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移交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

    具体情况如下:

    (一)无因公出国(境)情况,所以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统一由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6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5次,133人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6万元,比2015年减少18.74万元,降低72.3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统一由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全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3.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5.5%。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政协每年都要召开全会。2016年兴宁区财政给兴宁区政协七届六次全会的经费预算为20.17万元,实际支出19.8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61%。绩效目标明确。大会圆满的组织政协委员完成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充分发挥出政协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

    (五)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说明

    2016年收入总计292.19万元,2015年收入总计261.84万元,同比增加30.35万元,增长11.5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2.19万元,同比增加30.35万元,增长11.59%。增加的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的增加。

    2.支出说明

    2016年支出总计252.22万元,2015年支出总计26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12万元,占总支出60.71%,同比减少3.91万元,减少2.49%;项目支出99.10万元,占总支出39.29%,同比减少6.63万元,下降6.27%。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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