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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台31条措施”开启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新时代

2018-03-15来源: 兴宁区人民政府

 

 

近日,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9个部门发布《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着力为台资企业、台湾同胞提供与大陆企业、大陆同胞同等待遇。此次出台31条措施开放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前所未有,其中12条涉及加快给予台资企业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19条涉及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充分考虑台企台胞需求,可谓量身定制,而且涵盖产业、财税、用地、金融、就业、教育、文化、医疗、影视等多领域,可谓受益广泛。

“惠台31条措施”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大陆方面与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真诚意愿的具体体现。随着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扩大深化随着惠台政策不断深化改革我局在接下来的招商工作开展中,将彻底贯彻落实对台资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努力做好涉台项目服务,为辖区台资企业发展和台商投资兴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附件下载: 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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