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兴安监许(WH经)字〔2018〕009号广西交通物资有限公司
2018-06-19来源: 安监局广西交通物资有限公司:
经审查,你单位(经营地址: 南宁市兴宁区新民路67号,法定代表人:覃发,联系电话:2510009)于2018年6月4日,向我局提交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无仓储及零售店面经营:汽油、煤油、柴油、丙酮、甲醇、乙醇(酒精)、醋酸乙酯、石脑油(溶剂油)、二甲苯、松节油、煤焦油、苯酚、粗酚、硫酸、盐酸、氢氧化钠(烧碱)、甲醛)的办证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的申请,并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许可证号为:桂南(兴)安危化经字[2018]000009号,有效期从2018年6月19日起到2021年6月18日止。
南宁市兴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兴宁公安分局、兴宁区环保局 2018年6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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