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残疾人办证公示(2018年第11期)
2018-07-26来源: 兴宁区残联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07月26日~2018年08月01日(5个工作日)。请对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残疾标准,或评定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可在公示期间向兴宁区残联或南宁市残联反映。联系电话:0771-3394557;联系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残联办公室(邮编530023);举报邮箱:xn.cl@163.com(兴宁区残联)、sclzlk@nanning.gov.cn(南宁市残联)。
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南宁市兴宁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07月26日
办证公示名单如下: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残疾类别与等级 | 评定医院 | 评定日期 |
秦鸿高 | 男 | 61 | 肢体叁级 | 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 | 2018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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