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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朝阳街道第二季度提升群众安全感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6-08来源: 朝阳街道办事处

各社区(村):

为加强综治平安建设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宣传工作,现将《2018年朝阳街道第二季度提升群众安全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兴宁区朝阳街道办事处

             2018年6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18年朝阳街道第二季度提升

群众安全感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统计局2018年第一季度群众安全感民意调查结果,兴宁区得分为95.05%,排在自治区第101名,较上一季度得分下降1.38%,排名下降30名。六个单项指标中矛盾纠纷及时调处率、平安创建参与率排名全市第12名,其他各项单项指标也不同程度低于自治区、南宁市平均水平。为扭转当前安全感排名落后、六项单项指标得分不高的不利局面,加大宣传力度,确保2018年第二季度群众安全感取得良好成绩,在自治区和南宁市排名前移进位,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和自治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加强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普及社会治安防范知识,推动“平安小区”、“平安企业”、“平安街道”等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安创建人人有责、平安成果人人共享”浓厚氛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综治工作的知晓率、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确保街道辖区总体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对政法部门工作满意度明显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部门满意度各项指数排名明显前移。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走访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
     1.深入开展入户走访。在社区(村)集中开展大走访活动,走访对象主要包含重点人员、固定电话用户。走访时,着重对政法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成效进行介绍和宣传,对测评方式、内容及时间节点做详细解释,引导群众积极配合和客观应答电话调查测评,要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同时要确保将印发的平安建设宣传资料发放到位。
     2.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一是配合城区做好三大主题宣传工作,做好舆论宣传主动仗,强化正面宣传,壮大主流舆论,让广大群众了解平安建设、参与平安建设、自觉为平安建设贡献力量;二是开展法制教育课活动。积极与教育部门配合,在社区(村)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课程要包含《未成年人保护法》、《消防法》、《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三是各村、各部门要将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推进平安建设宣传横幅、标语悬挂张贴在各社区(村)路口等重要地段,以宣传防盗、抢、骗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为主,进一步提升平安建设知晓率。
     (二)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提高群众安全感
     1.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霸和聚众赌博行为进行排查并上报公安机关进行严历查处,组织各社区(村)开展扫黑险恶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提高政法系统知晓率。配合城区政法委对人民路安北下农贸市场周边占道摆卖“六合彩”乱象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整治活动,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2.开展校园周边集中整治行动。一是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校舍、安保、消防、用电、食品卫生、供水、特种设备使用维护、危化物品存放管理以及各类公共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彻底消除校园内各类重大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内无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对校园周边治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对学校周边地区的防控,保障广大师生往返学校途中的安全;三是整治校园周边噪音扰民和乱摆卖现象,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干净。
    (三)强化社会管控,提高群众参与率
     1.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集中登记服务管理。由街道流动办牵头组织,以社区(村)为主,配合辖区派出所开展出租房屋与流动人口的集中清理清查行动,消除治安盲点和隐患。
     2.加强综合治安保险、地网工程、电动车智能充电桩宣传工作。围绕“人防、物防、技防”安全防范的三个范畴,以尊重群众自愿为原则,在“人防”方面积极倡导市民群众自愿购买治安险,提高人身和财产安全,在“物防”方面宣传使用智能充电桩,从源头预防电动车及电器线路火灾发生,在“技防”方面推广电动自行车智能防盗地网工程,有效压降电动自行车盗窃案件,助力推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四)化解矛盾纠纷,提升群众满意度
     1.加大排查力度。各社区(村)要组织人员深入排查矛盾纠纷,一是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工作制度,每周进行一次精细排查,每月要对本辖区矛盾纠纷进行一次全方位、地毯式排查,不留盲点死角;二是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动态管理,边排查边化解,重要紧急事项即时报告;三是开展专项排查,各社区(村)要立足实际,认真履行职责,特别是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如信号传输、供水、供电、电梯、消防等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深入细致排查。
     2.着力化解稳控。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限期化解。街道维稳办要对街道范围内矛盾纠纷和隐患的排查化解情况实行跟踪督办,每月进行梳理分析,通报工作情况。
     3.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各社区(村)对排查出的所有矛盾纠纷和隐患,要全部落实领导包案,确定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做到包化解、包教育疏导、包稳控并汇总登记造册,实行一人一档。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面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部门工作满意度,对于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社区(村)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到有措施、有落实。
    (二)加强领导,层层落实
     各社区(村)要根据辖区实际,认真制定提升公众安全感工作方案并于7月初将开展宣传活动的总结(包括图片)报到街道综治办,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合理安排好抓法治、抓排查、抓监管、抓创新、抓服务、抓宣传等各项具体工作,努力从提升公众安全感入手,使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全面提高。
    (三)突出主题,注重引导
     各社区(村)在入户宣传时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一是工作要热情,态度要和蔼,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二是下发宣传资料时一定要每户散发到位,不准“打包”下发,请人代发等;要向群众解释宣传资料内容;三是要尽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生产生活困难,树立良好形象,争取人民群众对公众安全感测评工作的支持;四是要着重对固定电话机主及其家庭成员宣讲街道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良好现状,政法部门维护社会稳定的措施、方法,打击违法犯罪取得的成效;五是宣传公众安全感调查的内容是什么,请他们积极配合,客观回答,确保公众安全感测评时被访群众能正面反映我街道实际情况。
    (四)勤加督导、严格奖惩
     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重点督察等方式对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不能按时、按量完成各项任务的社区(村)和有关部门,将予以通报,并纳入年终综治目标管理考评。对于不落实相关工作、严重影响公众安全感指数的,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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