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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机构设置、联系电话、领导分工

2018-07-09来源: 南宁市兴宁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地址:兴宁区秀田路民兵训练营【明秀东路小学对面】)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3305785、3305135(传)

    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文书及统计、信访、综治维稳、政务信息、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组织协调综合调研工作;承担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策划等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后勤保障、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群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工作。管理本系统经费、财务、票据、装备、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和局机关财务;管理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工作;负责组织部门经费预算、决算编审和预算执行情况监督管理;承担内部账务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财务监督管理。

    (二)注册登记股(“小个专”党建工作股)    联系电话:3305084

    职责:负责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制定行政审批的管理制度和办事流程并组织实施,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辖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监督管理工作及“三证合一”推进工作;负责同级登记批准部门所设立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颁证及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组织本系统企业与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企业登记注册行为;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工作和企业信息公开、公示工作;组织指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三)法规与行政执法督察股    联系电话:3307749

    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对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督察;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核审工作;承担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经济执法与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3307749

    职责:承担监督直销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指导查处传销和违法直销案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指导查处辖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商标侵权、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中的大案要案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商标、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查处商标侵权和虚假广告违法案件以及其他商标广告违法案件;指导企业商标注册工作和广告行业发展。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消费申诉举报中心)    联系电话:3306315

    职责: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流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与处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受理本局12315网络申诉平台、电话申诉平台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分流、指派、汇总和上报工作;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负责辖区内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食品相关产品的举报投诉的受理、办理。

    (六)市场与合同规范管理股    联系电话:3294953

    职责:负责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工作;组织实施经济合同行政监管; 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品、拍卖行为、经纪人与经纪机构及其经纪活动等工作;指导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七)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3320470

    职责: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负责管理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应对国(境)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拟订实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计划,督促检查监管对象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依法生产经营;负责管理权限内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推行产品质量诚信制度、质量奖励制度、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依法参与有关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开展重点监管工作。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质及开展检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对能效标识使用情况、标准实施情况、商品条码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检验机构实施计量谁的证后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查处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协助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工作;负责开展政府质量奖的培育和推荐工作;负责计量调解和仲裁检定,组织计量监督抽查,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依法对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实施监督。

 

    二、工商所

    (一)新华工商所  地址:上海路59-1号4楼  联系电话:2430135(传)

    (二)朝阳工商所  地址:济南路120-10号  联系电话:2436571(传)

    (三)民族工商所    地址:人民东路75号民族商城4楼    联系电话:2834946(传)

    (四)中华工商所    地址:南梧路2号皇龙新城5栋2楼    联系电话:2436211(传)

    (五)秀厢工商所    地址:南梧路2号皇龙新城5栋2楼    联系电话:3318391(传)

    (六)五塘工商所    地址:五塘镇五塘商城2楼    联系电话:4228315(传)

    (七)三塘工商所    地址:昆仑大道169号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8号楼03号商铺    联系电话:5349216(传)

    (八)园林工商所    地址:东州路1号保利.山水怡城怡景园2栋108号  联系电话:3300712(传)
     (九)昆仑工商所    地址:五塘镇五塘商场小区36号1楼    联系电话:2875302(传)

    (十)和平工商所    地址:上海路59-1号上海商场5楼    联系电话:2435054(传)

    (十一)交易场工商所    地址:济南路17号交易场5楼    联系电话:2438416(传)

    职责: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业务部门授权履行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综合职责。

 

    三、经济检查大队    地址:兴宁区秀田路民兵训练营(明秀东路小学对面)   联系电话:3305840

    职责:负责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合同欺诈、商标侵权、违法广告、企业登记违法、无证照经营、违法直销和传销及质量违法、标准化违法、认证认可违法、计量违法和特种设备安全违法等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对计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计量授权机构、计量检定员实施证后监督检查;负责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检查;负责对本辖区内获得主席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广西名牌等政府质量奖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工业产品(除电线电缆、广播通信铁塔、输电线路铁塔、铝合金建筑型材外)、食品相关产品(除食品用纸包装、食品用纸容器)生产企业及其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局领导分工

刘伦日  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和主持兴宁区工商质监局全面工作。

丁  玮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打黄扫非、烟草案件、网络案件查处工作,负责质量违法、标准化违法、认证认可违法、计量违法和特种设备安全违法等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商标广告监管工作,负责打击假冒伪劣、治理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负责电子商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工作等。

林柏松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集贸市场监管、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负责市场交易监管工作,负责经济合同行政监管、动产抵押物登记、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城乡清洁工程工作;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废旧行业监管、小矿山与小煤窑等高危行业监管工作。

韩  敏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管理及年报工作,负责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负责经济户口及电子档案、企业与个体户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本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工作,负责共青团、妇女、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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