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8年昆仑镇干旱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2018-06-05来源: 昆仑镇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现将《2018年昆仑镇干旱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5日
2018年昆仑镇干旱灾害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防旱抗旱减灾工作,提高政府处置抗旱工作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促进全镇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昆仑镇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地方性社会发展规划、水利发展规划、水资源规划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昆仑镇干旱灾害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昆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干旱灾害。
第一章 抗旱组织机构
镇人民政府设立昆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由分管副镇长任指挥长,镇人武部部长、镇水利站任副指挥,派出所、财政所、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建设站、供销社、文化站、农技站、等单位领导为指导成员。其办事机构昆仑镇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水利站。
第二章 响应机制及抗旱对策
镇防汛办接到旱灾情况报告后,召集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当判定灾害事件达到某一级预警级别时,立即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报告,并填写应急预案启动审批表,经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审核后,报请镇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相应的预案响应程序。
根据我镇多年干旱灾害统计资料分析,我镇干旱灾害等级分轻度、中度、重大和特别重大四级,相应的响应级别为Ⅳ、Ⅲ、Ⅱ、Ⅰ级。一次灾害过程符合下列条件者,启动相应的预案响应程序。
一、Ⅳ级响应(轻度干旱)及对策
(一)启动条件
轻度干旱:受旱面积占实际水稻耕种总面积的10%~20%。
(二)组织措施
镇防汛办主任主持会商,做好工作安排:
1、镇防汛办
①及时了解、统计受旱地区旱情,发布旱情消息;
②部署并督促各地做好防旱抗旱水源调度管理和防旱抗旱节水等各项工作,将全镇蓄水状况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保障抗旱水源;动员受旱村街抗旱服务组织开展抗旱服务;
③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镇政府、城区防汛办报告旱情。
2、镇水利站
①及时了解气象信息,向镇防汛办提供月降雨、蒸发、气温等情况,分析未来的天气形势;
②根据旱情的发展,派出抗旱技术组深入旱区指导,部署指导水库管理单位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调度。
③统计当前受旱情况,分析旱情发展趋势,提前做好抗旱准备工作。
3、供电所
协调旱区村街做好抗旱用电调度。
4.其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抗旱准备。
二、Ⅲ级响应(中度干旱)及对策
(一)启动条件:
中度干旱:受旱面积占实际水稻耕种面积的20%~40%。
(二)组织措施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会商,做好工作安排: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①迅速组织召开由水利、农业、电力等部门参加的旱情会商会,分析旱情、预测旱情发展态势,部署全镇抗旱工作。
②根据旱情的发展,派出由有关成员单位组成的抗旱工作组深入旱区指导抗旱。
2、镇防汛办
①根据旱情监测、预报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各地的旱情发展变化和抗旱动态,组织抗旱工作。
②做好抗旱骨干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
③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镇政府、城区防汛办报告旱情。
3、镇水利站
①及时了解气象信息,向镇防汛办提供降雨、气温等情况,并分析未来的天气形势和发展趋势。
②定期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受旱地区作物的受旱情况,分析旱情对作物的不利影响。
③部署时区做好农业抗旱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
④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抗旱措施建议。
⑤部署指导水库管理单位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调度,做好计划用水、科学用水工作,用有限的水量灌溉更多的面积。
⑥指导受旱村街开辟抗旱水源,全面调配地表、地下抗旱水源,各抽水站、机电井投入抗旱,推行节水灌溉技术。
4、供电所
落实好全镇用电指标计划工作,保障抗旱能源供应,及时将缺电情况向镇政府报告。
5、其它有关部门
按照职责分工,围绕抗旱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三、Ⅱ级响应(严重干旱)及对策
(一)启动响应条件
严重干旱:受旱面积占实际水稻耕种面积的40%~60%。
(二)组织措施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做好工作安排: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①召开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议,全面部署抗旱工作。
②发出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督促旱区组织力量投入抗旱工作,对饮水水源发生严重困难地区实行临时人工送水;指导受旱村街抗旱服务组织开展抗旱服务。
③派出由有关成员单位组成的抗旱工作组深入旱区指导抗旱。
④在向城区防汛指挥部申请特大抗旱经费的基础上,请求镇政府从镇本级财政中安排必要的资金,重点支持重点旱区的抗旱救灾工作。
2、镇党政办公室
①发出抗旱紧急通知,督促各地落实各项抗旱措施。
②协调镇直各有关部门支援抗旱工作。
③起草请示报告,向城区政府汇报旱情和抗旱情况。
3、镇防汛办
①及时掌握旱情信息,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为抗旱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②加强抗旱水源的实时监测、统一管理和调度。
③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镇政府、城区防汛办报告旱情。
4、镇水利站
①及时了解气象信息。每日向镇防汛办报告降雨、气温等情况,分析未来的天气形势。
②部署指导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调度,做好计划用水、科学用水工作,用有限的水量灌溉更多的面积。
③指导受旱乡镇开辟抗旱水源,全面调配地表、地下抗旱水源,各抽水站、机电井投抗旱,推行节水灌溉技术。
④加强水源统一调配,调整农业灌溉用水,维护灌区供水秩序,及时协调供需矛盾,防止重大水事纠纷事件。
⑤定期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受旱地区作物的受旱情况,分析旱情对作物的不利影响。
⑥部署时区做好农业抗旱工作,合理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
⑦指导各村街改种、补种旱作物,帮助调集、调剂旱作物种子、种苗,抓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⑧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农业抗旱的措施和建议。
5、供电所
①加强电力的科学调度,落实全镇各村街用电指标,编制用电序位,并做好计划用电和节约用电,保障抗旱用电。
②及时将缺电情况向镇政府报告。
6、镇财政所
筹措抗旱资金,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及时下拨抗旱经费,加强经费的使用监督和管理;配合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积极向城区有关部门申请特大抗旱经费,确保上级下达的抗旱经费及时足额划拔到位。
7、其它有关部门
按照职责分工,围绕抗旱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三)抗旱应急措施
由镇政府牵头,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深入灾区第一线,指导各地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①临时设置抽水泵站,开挖输水渠道;应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等;应急性跨流域高山调水;
②在保证水工程设施安全的情况下,适量抽取水库死库容;
③对饮水水源发生严重困难地区实施临时人工送水。
四、Ⅰ级响应(特大干旱)及对策
(一)启动响应条件
特大干旱:受旱面积占实际水稻耕种总面积60%以上。
(二)组织措施
把抗旱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全力以赴。镇长亲自抓,分管镇人大副主席具体抓。参加抗旱分工的领导外出要请假,集中主要精力抓抗旱。
1、镇政府
①召开全镇抗旱紧急会议;
②发出抗旱紧急通知全面部署抗旱工作;
③派出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组成的抗旱检查组、抗旱督查组,深入受旱地区检查指导抗旱救灾工作;
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①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具体研究抗旱对策;
②在继续向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申请特大抗旱经费的基础上,请求镇政府从镇本级财政中安排必要的资金,重点支持受灾特别重乡镇的抗旱救灾工作;
③组织和动员全镇抗旱服务组织、社会有关方面的流动机械和送水设备,全力以赴开展抗旱服务,向饮水困难地区送水。
3、镇防汛办
①及时掌握旱情信息;
②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提出加强抗旱水源水量的统一调度、加强水质的实时监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③按照有关旱情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县政府办、市防汛办上报旱情;
④定期或不定期通报旱情信息。
4、其它成员、部门、单位
有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旱区人饮安全,确保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三)应急措施
1、加强蓄水保水工作,所有的蓄水工程要千方百计的堵、拦、引水入塘、库,尽量多蓄水;对现有的水源加强管理,制定用水计划,节约用水;要及时发动群众开展渠道清淤,确保引水畅通。
2、实行科学灌溉、计划用水等制度。加强田间用水管理,积极化解用水纠纷,减少损失浪费,把有限的水源用在作物最需水的关键时期,尽量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3、进一步推广节水技术。要积极推广喷灌、微灌等,同时采用渠道防渗、低压管道输水等,提高节水效果和灌溉质量。大力推广使用“旱地龙”,地膜覆盖等先进的节水技术。
4、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临时购置部分抗旱设备和送水设备,进一步武装抗旱服务组织。
(四)人畜饮水困难解决方案
1、要充分发挥近几年来新建或扩建人畜饮水解困工程的作用;
2、抗旱服务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迅速开展淘深井、凿新井工作;
3、根据旱情需要,组织武警官兵担负抗旱应急送水以及执行有关重大抗旱紧急任务。
第三章 响应结束
1、昆仑镇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和灾区村(社区)做好有关人员的救济、抚恤,灾后重建等工作。
2、灾区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负责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和社会秩序。
3、有关部门应对在应急过程中紧急征(调)用的物资、设备等按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有关规定予以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依据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4、卫生院等有关部门组织做好灾区冷疾病预防、疫情监控等工作。
5、镇社会事务办根据旱灾危害情况及灾民救济需求情况,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政府救济,并做好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第四章 灾后总结汇报
旱灾发生后,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灾害调查,统计、评估、核实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开展减灾工作的综合情况,写出调查报告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第五章 责任追究
在干旱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部门领导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不按本预案规定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实施干旱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的。
2、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灾情,或虚报、瞒报、假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
3、拒不执行命令指挥的。
4、贪污、挪用抗旱物资和资金的。
5、有特定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坚守岗位,临阵脱逃和玩忽职守的。
6、对干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造成其他危害的。
附表1
昆仑镇防洪抗旱指挥部领导机构及人员一览表
职位 | 姓名 | 职务 | 办公室电话 |
指挥长 | 韦克斯 |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 4257257 |
副指挥长 | 雷 雨 | 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 4257692 |
陆以朋 |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 4257281 | |
成员 | 黄召华 | 镇党政办主任 | 4257018 |
陆中旺 | 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 4257017 | |
孙增辉 | 昆仑派出所所长 | 4257012 | |
黄乃俦 | 镇水利站站长 | 4760571 | |
李奇仕 | 镇财政所所长 | 4257119 | |
李志红 | 昆仑镇粮所仓库负责人 | 4240293 | |
杨大权 | 镇卫生院院长 | 4257057 | |
李志民 | 镇供销社主任 | 4257046 | |
黄俊 | 镇文广站副站长 | 4257291 | |
陆德裕 | 九塘社区居委会主任 | 4257306 | |
欧耀彦 | 昆仑村委会主任 | 4369172 | |
黄耀爱 | 群星村委会主任 | 4369171 | |
李青玉 | 联光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 4369170 | |
李元职 | 太昌村委会主任 | 4369173 | |
韦品杰 | 八塘村委会主任 | 4250005 | |
杨成宁 | 黄宣村委会主任 | 4369174 | |
张文才 | 富兴村委会主任 | 4369175 | |
韦品英 | 平地村委会主任 | 4369176 |
附表2
昆仑镇防洪抗旱抢险突击队人员名单
指挥长:韦克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第一组:(22人)
组 长:李宗霆(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刘勇东(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组 员:黄有进 苏沛州 胡英群 梁 浩 青其论 邓 洁
韦 玉 赖浣强 贤有敬 廖 俊 农晓岚 张晓波
黄咏梅 黄 芳 谭学斯 陆荫春 陆治健 余利红
欧盛祯(司机) 欧耀兴(司机)
车辆安排:政府车 计生所车
第二组:(23人)
组 长:陆建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张哲海(镇政府副镇长)
组 员:张 燕 刘耀勇 陆爱青 龚 毅 杨大权 黄 成
李仕英 陆可宝 韦诗欣 陆治建 农 阳 陆风芝
陆丽芳 滕燕新 韦惠欢 杨 鸿 黄金花 韦雪勤
农元盛
韦耀琚(司机) 郭承济 (司机)
车辆安排:政府车 规建站车
第三组:(22人)
组 长:陆以朋(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组长:潘耀均(镇人大副主席)
组 员:孙增辉 陆中旺 黄利民 邓 霖 张德沿 潘伟源
陆海兰 李玲玲 陆 阵 雷建统 焦武进 农桂香
张文海 陈肖仙 黄 俊 李有西 黄召华 黄利民
李奇仕(司机) 赖天沛(司机)
车辆安排:农技车(桂AM7308) 文广站车(桂AXN538)
第四组:(24人)
组 长:雷 雨(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黄乃俦 (镇水利站站长) 组 员:韦 统 陆治庭 李 强 欧文婷 农兰芳
张 菁 潘建平 杨宏志 李有旭 陆以朋
陆德智 张守旺 陆文权 杨文勇 周少宁
周荫航 路 琼 陈耀中 韦燕香 陆海能
滕海潮(司机) 黄俊明(司机)
车辆安排:计生车(桂A43785) 水利车(桂AP7390)
附表3
昆仑镇防洪工作用车
司机 | 车型 | 车号 | 联系电话 | 备注 |
农建号 | 翻斗自卸车 | 桂A—G5178 | 4257381
| |
李文生 | 翻斗自卸车 | 桂A—50660 | 4257035
| |
李波光 | 后推车 | 桂01—10233 | ||
黄乃俦 | 小车 | 桂A—M7308 | ||
陈 勇 | 小车 | 桂A—P7390 |
单位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对 | 坭箕 | 22 | |
2 | 把 | 锄头 | 20 | |
3 | 把 | 铁铲 | 50 | |
4 | 只 | 麻袋 | 50 | |
5 | 只 | 探照灯 | 5 | |
6 | 支 | 手电筒 | 20 | |
7 | 套 | 雨衣 | 5 |
附表4
防洪抗旱物资登记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印发
Copyright 2009-2018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主办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承办 联系电话 0771-3290201 [桂ICP备11001242号-1] [国际联网备案号:45010202000009] [网站标识码:4501020001] [桂公网安备 45010202000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