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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民生街道职权目录

2018-02-07来源: 民生街道办事处作者: 覃丽丹

 

一、      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负责制定本街道经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管理街道财政和收支,负责街道经济发展、社会统计工作、抓好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指导、协调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基层组织建设。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等城市管理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社区群众性文化、教育、科普、体育、娱乐、医疗卫生等工作。

7、会同民政部门做好社会救济、拥军优属、征集兵员、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民政工作。

8、维护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青少年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9、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民事调解等工作,了解和反映居民意见,提高社区服务功能。

10、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民防空、防自然灾害和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11、会同公安、交通、安全生产等管理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外来人口管理的有关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等有关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劳动保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有关工作。

14、负责接待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1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各内设机构职责

 

党政办工作职责

 

    党政办是街道综合协调管理部门,主要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包括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对外宣传、档案管理、机构编制、文秘、督查督办、电子政务、后勤保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秘书工作

1、负责拟定街道的各种规章制度、方案通知等文件;

2、开展调查研究,负责撰写各种材料,以供参考;

3、负责组织安排党政会议及活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4、贯彻执行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决定,及时收集反馈办理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协助领导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积极服务大局,服务基层。

二、协调与督查工作

1、根据街道的决定及领导指示,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及各项重大活动。

2、督查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党政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接待工作

1、负责组织开展对外联络和公共关系工作。

2、接待上级机关和外单位来参观、访问、考察、学习等工作;

3、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4、负责群众来访接待,并及时协调有关单位处理。

5、根据会议的要求,做好会前准备、会场布置、会议接待等工作。

四、公文处理工作 

1、负责上级机关发来文件、信函的拆封、登记、批办、传阅、督办、归档工作。

2、核发以政府名义编发的文件、请示、报告,把好文字关和质量关,作好登记、编号、校对、用印、封发及归档工作。

五、财务管理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法规,政策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我街道具体情况,制订财务管理工作方法并实施。

2、负责对街道各类经费,资金的管理,编制财务预算,会计报表。

3、负责会计核算和财务日常收支业务。

4、负责各种票据的购制,收发,使用,核销和管理工作。

六、档案管理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及时收集各类档案材料,做好整理、分类、立卷、归档、 督促指导立卷部门搞好文件材料平时归档工作。

3、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档案的清理、鉴定和销毁工作。

4、做好档案的保密、安全、卫生、防潮防虫等保护工作。

七、其它工作 

1、负责各类综合数据的统计、发布和上报工作。

2、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负责人:周建超

联系电话:2623672

 

 

市政办、大行动办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工作成效,大力推进“美丽南宁”建设和绿城品质升级,民生街道办事处坚持以“大行动”工作为载体,突出抓好13个社区(村)责任网格的整治工作,重点做好朝阳商圈、精品路线、居住小区、农贸市场等市容市貌环境治理,力争让街道城市治理工作基本达到“长效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社会化”,实现“美丽、整洁、畅通、有序”大提升四大目标,让辖区居民享受更加优美、舒适、便捷、文明的人居环境。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深化开展“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宣传活动

  以宣传为先锋、以服务群众为信念,市政办定期组织社区(村)及辖区各单位开展周末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并积极指导和协助各社区(村)开展“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 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墙报、广播、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倡导居(村)民搞好家居卫生,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投入到改陋习、讲文明、讲卫生、爱环境和爱家园活动中,改变不卫生的行为和习惯,稳步建立文明卫生的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整体素质。

、以日常工作为主,保证市容管理工作的长效管理

  1、民生街道大行动办专门配备3名数字案件坐席员负责接收上级各部门的派遣案件及市民投诉案件,确保各类案件能按时、保质地处置。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专人值班、有电话记录,投诉有处理、事件有反馈。派遣的案件交由各社区(村)按职责进行处理。

  2、民生街道大行动办市容巡查员负责辖区内各类市容环境卫生日常巡查及相应巡查问题的收集、上报和事后跟踪处理等。做到每天对工作范围内的区域开展巡查,及时清理小广告、劝导车辆乱停放、乱挂晒、流浪乞讨等乱象,确保本辖区全天候的卫生整洁。

3、积极配合城区大行动办、城管局、住建局、环卫站等部门开展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街道、社区(村)网格巡查员每日加大对辖区工地和道路的巡查力度,督促辖区内各建筑工地采取降尘消尘的必要措施,劝阻和制止建筑垃圾清运车不严、带泥上路和露天焚烧垃圾等行为。

、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经常性工作

  1、配合城管局、城管综合执法队伍及街道办事处开展城管、卫生工作,协助市政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和市政设施维护,配合城管综合执法队伍开展的各种专项整治行动。

  2、配合城市规划监察部门做好违法、违章建(构)筑物的检查、调查、取证工作,协助做好依法拆违的风险评估及稳定工作。

、民生街道美丽办不定期对各社区(村)贯彻执行“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的开展情况实行监督检查。民生街道分指挥部同时建立协调联系、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和联络员制度,做到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相关行动信息。

 

负责人:黄萍

联系电话:2840490

 

 

 

 

卫计办工作职责

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和县(区)、开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本地实际,承担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职能。具体职责如下:

一、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无偿献血、艾滋病防治、妇幼健康、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计划生育、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宣传教育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卫生计生工作法律法规和健康知识,组织主题宣传日活动,推进宣传阵地建设。

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对乡、村两级免疫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机制,督促乡镇卫生院开展疾病防控工作。负责监督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落实工作。

三、艾滋病防治工作。负责制定辖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制度和规范,明确镇、村两级防艾工作人员职责。组织、协调辖区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疫情研判、信息采集及服务关怀等工作。

四、妇幼健康工作。负责协助乡镇卫生院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市级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对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进行初审;负责非医学指征的中期终止妊娠手术审核管理工作。

五、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卫生计生综合数据采集统计及分析上报工作;落实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工作,保障信息安全。

六、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履行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落实、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以及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

七、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卫生计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生育证件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核办理和发放;受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做好社会抚养费的调查取证、立案查处和依法征收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报审核、上报;负责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医养结合工作落实;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工作;协助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做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负责指导计生协会开展工作。

八、健康扶贫工作。负责统筹组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乡镇卫生院开展健康扶贫工作,组织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村贫困人口的调查摸底和协助上级做好帮扶。

九、爱国卫生工作。协助县区爱卫办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积极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基层卫生创建、健康村镇建设、病媒防制等工作。

十、培训指导工作。统筹组织协调乡村两级卫生计生人员的进修和卫生计生各项业务工作培训,指导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所、乡镇卫生院、村(社区)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级卫生计生专干、乡村医生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认真履行卫生计生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十一、考核督查工作。负责承接上级对本乡镇(街道)的卫生和计划生育考核督查工作,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本乡镇(街道)年度卫生和计划生育考核评估方案,制定及组织村(社区)和辖区责任单位签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经常性检查督导工作,对被考核单位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实施和兑现奖惩,贯彻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负责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的医疗行为及公共卫生工作进行督导;协助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做好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

十二、上级交办工作。牵头协调乡镇卫生院和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所完成上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

 

负责人:黄萍

联系电话:2613580

 

 

 


综治办工作职责

 

一、广泛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

二、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综治委、以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安排,并组织实施。

三、及时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

四、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公安、司法、信访、法等部门在联调工作机制中的作用,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五、加强社区(村)治保会、调委会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管理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协同派出所组织开展辖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

六、认真做好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签约、检查、考核工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问题的,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部门提出实施领导责任追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黄牌警告及一票否决建议。

七、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维稳、综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上级维稳综治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维稳综治理论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八、组织开展基层平安建设活动。牵头组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日常工作。

九、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维稳、综治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黄萍

联系电话:2613580

 

 

民政办工作职责

 

一、配合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搞好村(社区)的换届选举。
二、做好民政工作统计台帐的登记、上报工作。
三、负责做好辖区行政区划工作。
四、做好优抚优待工作。落实优抚政策,做好义务兵的统筹优待工作。
五、落实救助政策,做好低保的日常动态管理工作;对低保户实行分类救助,做好每月低保户保障金的发放工作;依据政策对困难群体在医疗、住房、助学等方面实行专项救助及临时救助;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做好农村五保对象的供养工作。
六、做好80岁以上高龄津贴的登记、初审和资金发放和日常管理工作;

协同民政部门做好节前慰问等工作

八、做老年人优待证申请、发放工作
、做好保障房的申请、初审受理、上报工作。
、协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居住区业主委员会进行指导。

十一、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各项工作及上报农村经营管理数据。

十二、协同相关部门做惠民工程和惠民项目资金等申报审批使用等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布置的临时性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负责人:廖元宗

联系电话:2869547 

 

 

 

 

安管办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街道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街道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保证其实现。

二、根据城区安委会总体部署,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会议应当做出决定、形成纪要,并明确专人认真落实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

三、重视安全管理机构建设.设置安全生产职能工作机构。配备与之相适应的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并保证其履行职能的工作经费。

四、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与各村(居)委会和辖区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组织考核、奖惩。

五、编制本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区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每年组织进行两次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六、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辖区内容易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和检查。

七、负责消除威胁公共安全的事故隐患,并落实隐患整改资金,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隐患.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八、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辖区内的建筑施工项目严格执行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原则。

九、经常组织开展本辖区的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随时出现的安全生产突发问题进行联合执法、联合整治。

十、负责本辖区事故统计上报工作。

 

负责人:方杰

联系电话:2635529

 

 

武装部工作职责

 

、负责本辖区民兵和预备役的组织建设、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提高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政素质。

、协同驻军、武警搞好军警民联防,完成战备执勤任务;组织民兵配合公安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保持社会稳定。

、负责辖区内的战争动员潜力调查,协助做好战时兵员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战时负责组织实施兵员动员和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等任务。

、负责对民兵干部的培训、考核、任免、教育和使用,提高民兵干部队伍素质。

、协助做好退出现役军人的接受安置,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和拥军优属等。

、组织民兵参加本辖区及企业的经济、文化建设,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完成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方杰

联系电话:2635529

 

 

 

 

社会事务办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残联、妇联、环保、红十字会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恪尽职守,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四、及时处理各类对象来信来访,做好情况反馈;

、负责各社区(村)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负责社会救济救灾工作,筹措和管理救灾款物,落实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

、开展残疾预防与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福利救济、社会服务等工作;

九、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负责人:方杰  周建超(妇联)

联系电话:2632201

 

 

 

 

 

经贸办工作职责

 

     围绕城区各经济部门下达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总产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招商引资、财政收入等五大经济指标任务开展调查统计工作;负责街道辖区出租房税收代征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法人单位基本情况的调查和上报工作;负责辖区劳动工资情况的调查;负责辖区劳动力情况的调查;负责辖区城镇居民家庭生活情况的调查;负责辖区农村经济调查等;同时承担国家统一部署的经济普查、人口普查以及临时性调查任务等。

 

负责人:范新生

联系电话:2613731

 

 

劳动保障事务所主要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咨询、服务。

二、在街道办事处和城区人社局、劳动保障中心的领导下,综合协调、管理辖区内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掌握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情况,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按要求建立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状况的台帐,定期上报就业统计报表和工作信息;负责办理、核发、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两金”工作;办理就业再就业工作。

 、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了解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及时提供有可能生产劳动争议的信息,协助做好本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五、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建立退休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库,定期上报统计报表等有关信息;组织辖区内退休人员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核实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和领取退休金资格,协助发放退休金;协办辖区内社会化管理退休职工死亡丧葬的有关服务性、事务性工作;指导社区做好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承担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

六、积极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保障续保率;引导广大居民关心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到龄新增待遇的申领、丧葬补助金等业务。

七、负责管理辖区内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指导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负责人:黄光学

 

联系电话:2821285

 

 

 

下属机构:

 

 

司法所工作职责

 

(一)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二)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五)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六)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七)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负责人:梁海河

联系电话:2639162

 

 

 

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以服务社区及辖区居民为宗旨,积极为辖区特别是困难、弱势群体做好事、办实事。

二、对辖区便民利民服务项目进行审核、设置、管理和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落实上级部门、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协调好与上级各部门的工作。

、按照上级各部门要求和服务辖区各社区困难群体、下岗职工为宗旨原则,引导多种服务化、便民化经济项目进入本辖区服务领域,投资兴办社区服务设施,同时,解决辖区部分困难户、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

五、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得为个人及小团体谋取私利。

、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不断开拓社区经济及服务工作新局面。

 

负责人:  

联系电话:2614347

 

 

三、      业务办理事项名称

1、《服务手册》
2、就业失业登记证
3、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登记

4、老年人优待证

5、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6、南宁市廉租房

7、南宁市经济适用房

 

 

兴宁区民生街道办事处

                                     20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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