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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开展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培训会

2018-07-06来源: 兴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1.培训会现场图一

2.培训会现场图二

为进一步推动兴宁区迎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暨规范兴宁区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工作,提高管理人员自身管理水平,兴宁区卫生计生监督所于7月4日上午举办兴宁区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培训会,兴宁区辖区游泳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卫生监督员及卫生监督协管员共30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邀请南宁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科长何林锋前来授课,他将游泳场所卫生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卫生规范、水质检测等内容,结合当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开展情况,为参训人员进行了详细解读。何林锋科长强调,经营者是游泳场所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建立健全并落实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建立卫生管理档案,落实卫生检测和公示制度;应按照要求对卫生许可证及健康证、公共场所禁烟、水质检测结果、量化分级等级等信息进行公示,加强对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

本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兴宁区游泳场所从业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卫生知识的全面了解,为进一步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提升他们的卫生管理水平,有序开展迎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和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兴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张忠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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