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2017年南宁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9-06 07:27来源: 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者: 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预防出生缺陷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增强“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自治区财政计划生育事业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桂财社〔2016〕159号)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7年广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妇幼发〔2017〕6号)要求,我委制定了《2017年南宁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及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2017年南宁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施方案 下载
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7月27日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帮助 | 联系我们 | 信息检索
Copyright 2009-2018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主办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承办 联系电话 :0771-3290201 桂ICP备11001242号-1 国际联网备案号:45010202000009 网站标识码:4501020001 桂公网安备 45010202000155号 网站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