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单位职能

五塘镇人民政府机构主要职能

2017-12-28 16:42来源: 兴宁区作者: 兴宁区

【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技术推广、水利建设、乡镇企业管理、农村财务辅导、土地承包管理,拖拉机入户、转户、驾驶证、土地流转、水利项目、人饮工程等项目申请。

联系电话:4229014

【计生服务所】

负责办理准生证、流动人口证、独生子女证等。

联系电话:4229017

【财政所】

负责办理种粮补贴、汽车和摩托车下乡补贴等。

联系电话:42299010

【林业站】

负责办理采伐林木证、木材运输证、检尺证等。

联系电话:4229505

【建设站】

负责办理房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产证、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危房改造等。

联系电话:4229230

【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站】

负责文体演出许可证、音像制品和出租管理。

联系电话:4229272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开发就业岗位、负责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劳动保障调查工作。

联系电话:4228196

【镇司法调解中心】

负责民事、经济、行政诉讼、非行政诉讼、法律事务处理、公正处理、法律文书代写、纠纷调解。

联系电话:4228175

【国土所】

申请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

联系电话:4229021

【派出所】

负责治安案件处理、户口簿、身份证、暂住证。

联系电话:4229005

【民政办】

负责优抚、五保、低保、救济救灾、大病医疗救助、殡葬管理等。

联系电话:4229877

【新农合办】

负责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负责参加农民医疗报销。

联系电话:4227209






上一篇:无 下一篇:无

Copyright 2009-2018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主办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承办     联系电话 0771-3290201
[桂ICP备11001242号-1] [国际联网备案号:45010202000009] [网站标识码:4501020001] [桂公网安备 45010202000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