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塘镇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2017-09-14 19:34来源: 五塘镇人民政府作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高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的质量,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决策事项包括:
1、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和重要的规范性文件;
2、制定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生态建设、防灾减灾、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教育卫生、住房建设、交通管理、国有企业改制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
3、制定或者调整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4、编制财政预决算草案、大额资金使用安排;
5、研究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国有资产处置方面的重大事项;
6、制定或者调整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
7、制定或者调整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8、为民办实事的重大事项;
9、其他需由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
第二条 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前合法性审查制度Copyright 2009-2018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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