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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兴东街道党工委 兴宁区兴东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兴东街道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8-06-05来源: 兴东街道办事处

南兴兴〔2018〕6号

 

 

兴宁区兴东街道党工委   兴宁区兴东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兴东街道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办(所)、社区(村):

现将《兴东街道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宁市兴宁区兴东街道工作委员会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兴东街道办事处

                          2018年6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兴东街道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根据兴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宣传工作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主线,围绕“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的主题,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两个明显下降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兴东街道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月”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陈宇锋  兴东街道党工委书记

                兴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郑    兴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总工会主席(兼)

            方家兴  兴东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兴东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田红叶  兴东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员:张友国  兴东街道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蒙菊梅  兴东街道司法所所长

覃继顺  兴东街道食药所常务副所长

            陈天胜  兴东街道社保中心主任

            孙维敬  兴东街道市政办主任

            贤有论  兴东街道“两违”办主任

                兴东街道综治办主任

            何怡璇  兴东街道党政办主任

                兴东街道经贸办主任

            李春宁  兴东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

                兴东街道卫计办主任

            梁其福  兴东街道益民服务中心主任

                兴东街道安管办副主任

            李婕宁  五村岭社区居委会主任

                将桥社区居委会主任

                兴东社区居委会主任

                澳华社区居委会主任

            马妙春  兴桂社区居委会主任

            赵渊强  邕武东社区居委会主任

            黄绍兴  鸡村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由潘峰同志兼任主任,联系电话:3395701。

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果及时报送至街道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8年6月开展。各社区(村)、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合力奏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一)强化意识――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1.开展“坚持安全发展”主题宣传活动。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意见》《实施意见》《安全生产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通过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2.开展“城市安全发展大家谈”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围绕建立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等内容,组织开展各行各业各级干部职工群众为城市安全发展建言献策活动,精选部分优秀内容通过微信公众号予以展示,努力营造城市安全发展人人参与的共建共创共治共享的良性格局。

(二)营造氛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主题活动。

1.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广泛参与的广场宣传咨询活动。今年宣传咨询日活动在澳华花园小区设立主会场,采取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等方式,解答公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传播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常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有关单位和企业要积极组织人员观看,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影响力。

2.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培训活动。集中组织开展一轮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以及所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安全生产月”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强化意识、掌握知识、了解常识、增长见识,真正构建“无盲区、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宣教培训体系。

3.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围绕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金属冶炼和大型商场超市、校园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逃生以及汛期安全等内容,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应急演练评估,实现应急预案闭环管理。要多组织开展政企联动的示范性演练,检验多部门、多单位协调配合能力,增强社会公众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从严治安――强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监管执法行动。

1.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营造安全隐患人人查、安全事故人人防的良好氛围。

2.形成“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结合各专项整治、许可核查、淘汰高危行业落后产能等工作,采取联合执法、交叉执法、重点执法等形式集中开展监管执法行动,查办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企业,构建“依法治安”的强大合力,形成“从严治安”的强大震慑力。

3.开展事故警示宣传教育。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类比反思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计划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专门力量,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二)突出重点,注重宣传效果。宣传内容上,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学习宣传教育为重点,紧紧围绕主题,结合工作特色和亮点,重点加强对改革发展、社会化服务、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宣传。宣传载体上,要在充分借助传统媒体的同时,积极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创新载体,多管齐下,营造声势。

    (三)加强协作,形成宣传合力。要加强沟通协调,畅通渠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及时商讨工作。抓好上下衔接,强化各级联动,政企互动,对重大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围绕主题,形成矩阵。抓好与媒体间立体式互动,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同频共振,唱响安全好声音,发出安全最强音。

    (四)总结考评,健全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阶段性与持续性的统一。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确保沟通渠道畅通。建立督导制度,确保活动不走样、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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