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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兴东街道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2017-11-02来源: 兴东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2017年兴东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法制办的大力指导下,依法行政工作始终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兴东街道的工作实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努力推动职能转变,进一步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保障和促进了兴东街道经济和社会建设的又好又快发展。现将兴东街道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和主要成效

(一)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配齐配强了工作队伍,积极保证依法行政工作所需经费。街道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综治工作的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负责指导协调全街道的依法行政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领导的法治意识显著增强,依法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明显提高。对重大问题的依法处理能力和重大事项的依法决策水平显著提高,从而确保辖区各项工作严格依法进行。

(二)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街道在进行重大行政决策时,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决策程序,努力做到决策的科学性。一是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街道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有六项,包括:贯彻落实城区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中心工作的计划和措施、涉及兴东街道办事处辖区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事项、财务预算及一次性投入、额度较大的财务问题、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任免职和奖惩、重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等。二是调查研究。实行行政决策研究论证制,街道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事前做好基础性、战略性研究。决策前,深入基层、企业和群众中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专业性强、情况复杂、影响深远的社会经济问题,还经过专家学者或专门机构进行论证评估或法律分析。三是征求意见。实行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在确定街道经济发展目标和任务举措时,通过召开专家咨询委员会、领导专题调研、街道部门座谈听取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向市社区(村)代表及社会各界通过座谈等形式征求意见,或在有线电视、报纸上公开征求意见。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根据《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总体要求,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着力提高政府公信力,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行政机关参与民事活动,要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2017年,街道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如下:

1、行政许可职责行使情况。2016年1月修订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进行生育调节,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子女,《二孩证》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批变更为非行政许可审批的生育登记。

2、非行政许可审批执行情况。201711日至2017730日区间,街道共办理一孩登记255本,0件未通过;二孩登记389本,0件未通过;再生育登记4本,0件未通过。审核发放《成年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本,《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37本。今年进一步统一规范了申请条件,申请所需材料、申请程序、办理时限等,并公布在街道门户网站上。在核发过程中,严格按照办理时限办理。

(四)加强法治宣传和依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兴宁区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全年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具体内容、完成标准等进行逐一细致的分解落实,本着先领导再办公室后执法人员的原则,每个办公室都承担相应责任,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任务。二是完善各项制度,形成配套的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集体决策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等一系列的制度,从决策、管理、监督检查、评议考核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实现了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法制化,为兴东街道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街道辖区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有所增强,依法办事和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的水平有所提高;依法处理各种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明显增强,辖区内许多重大纠纷都在社区和街道一级得到有效解决,上访上诉案件有所减少。由于对纠纷的处理合法、及时、得当,辖区内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闹事事件。

三是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依法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五)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街道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使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并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街道依法行政工作人员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当好街道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2017年,街道通过集中组织授课和自学讨论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平时学法和工作中用法相结合、学习与考核相结合、参加公务员网络培训等方式,组织街道深入学习了《行政强制法》《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一系列专业法律法规知识。截止9月份,街道机关共组织学习5次,共100多人/次参加学习,人均学习8个学时,召集辖区单位企业召开专题座谈会40余次。    

二、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科学行政水平较低,城市管理顽症亟待突破

兴东街道辖区面积广,广告乱象、乱摆乱卖、挂门槛经验等现象比较突出,尤其是东沟岭片区的众多历史遗留问题易演变为不稳定因素,需下大力气进行有效整治。

(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加强

一是行政执法单位自上而下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执法体系,执法队伍素质赶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部分执法人员习惯于以老办法、老模式办事,缺乏创新意识,对专业知识、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够主动,依法行政的意识欠缺,在工作中还存在“错位”、“越位”和“缺位”。二是行政执法部门的长效合作机制尚未形成。一些执法部门本位主义思想严重,一些职责交叉的部门受利益驱动“越位”执法,遇到困难、问题又相互推诿扯皮,未形成同力协查的工作机制。

    三、下一步行政工作的改进措施

    (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督促依法行政

    在现有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载体,畅通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方法和途径。加大信息化平台利用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项目、民生项目征集、实施和完成情况予以公开,通过网上平台广泛听取意见,评判工作成效,高度统一思想,进一步督促依法行政。

    (二)建立完善群众参与机制,推进权力监督制度化

    在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中,进一步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研究建立深入了解民情、充分体现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制度,建立听证、协商、沟通等保证公民平等参与行政行为的制度,增加行政行为的公众参与度,推进人民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度化,夯实依法行政才的群众基础,进一步提升科学决策的水平。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开展与现实需求相贴合的,形式多样的法制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理清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同时,积极探索与新形势相适应的行政执法方式和手段。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思想上高度重视依法行政,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加强依法行政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增强全社区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营造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氛围。

 

 

 

 

兴东街道办事处

2017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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