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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总工会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8-03-01来源: 兴宁区人民政府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兴宁区总工会是兴宁区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由中共兴宁区委领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组织和指导城区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二、  机构设置情况

南宁市兴宁区总工会

三、  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本单位编制数3人,实有数4人(其中副主席2名、主任科员2)。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总计65.7759万元,同比增加15.3486 万元,增长30.4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7759万元,同比增加15.3486万元,增长30.44%。增加的原因:一般公共服务51.5764万元,同比增加12.9399万元,增长33.68 %;社会保障和就业8.8109万元,同比增加2.2434万元,增长34.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0.102万元,同比持平;住房保障支出5.2866万元,同比增加0.1113万元,增长2.15%。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总计65.7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77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15.3486万元,增长30.44%;项目支出0万元,同比无变化。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51.57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8.41%,同比增加12.9939万元,增长33.68 %。 

(2)社会保障和就业8.81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40%,同比增加2.2434万元,增长34.16 %。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0.1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16%,同比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5.28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04%,同比增加0.1113万元,增长2.1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65.77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 %,同比增加15.3486万元,增长30.44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3.041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64%,同比增加13.6366万元,增长34.61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345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17%,同比增加1.6007万元,增长27.86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38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9%,同比增加0.1113万元,增长2.11 %。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无变化。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65.775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7759万元,主要是兴宁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65.7759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7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77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51.5764万元。主要用于总工会正常运转开支以工会各项活动经费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8.810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比例为职工计缴社保金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0.10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给职工发放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及医疗统筹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5.286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按比例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3万元,比2017年预算0.3万元,同比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0.3万元。“三公”经费同比不变。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持平。全年预计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0  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同比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  0  (部、委、办、局)、  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3万元。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预算单位的构成:南宁市兴宁区总工会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7.345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兴宁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公共财政预算拨款0万元 。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截至2018年1月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2018年项目预算绩效说明(按计划列入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填列)

2018年部门预算列入绩效考核范围的项目共2个(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城区考核要求全部列入,无100万以上的项目,在预算中选取两个资金量大的项目填报),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2万元,分别是:

1、兴宁区总工会帮扶中心困难帮扶救助工作,上级工会下达2018年自治区财政专项帮扶资金6.2万元,用于辖区内开展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医疗救助、金秋助学、法律援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帮扶活动。

2、兴宁区总工会爱心驿站建设工作,上级工会下达专项资金6万元,用于2018年在兴宁辖区内建设1个工会爱心驿站,以保障和改善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特别是解决环卫工人、绿化工人、出租车驾驶员、公交车驾驶员、城管队员、快递员等户外劳动者在饮水、就餐、临时休息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促进职工队伍和社会和谐稳定。具体建设站点由上级工会下达指标后再另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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