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区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返回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法规文件 > 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区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7-02 17:26来源: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作者: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兴府办〔2018〕1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机关各部门,辖区各有关单位:

《兴宁区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兴宁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

 

 

兴宁区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城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交通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支撑和保障作用,全面落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和南宁市交通运输局《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到2020年实现 “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以下简称“四好农村路”)的总目标,结合我城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的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深化改革、探索创新,以人为本、惠及民生”的原则,将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捷、高效的交通运输环境,确保小康路上绝不让任何一个地方因农村交通掉队。

二、总体目标

积极转变农村公路发展思路,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要从“均衡发展”模式向“鼓励先进,集中攻坚,示范引领”模式转变,从注重连通向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转变,从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协调发展转变,从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通过转变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实现城区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养护全面加强,真正做到有路必养,养出实效;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镇化要求。

(一)“建好”农村公路。继续实施非贫困村通屯道路硬化和窄路加宽工程建设,优化和完善农村路网结构,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到2020年,内联外通,通村畅乡,方便快捷的农村公路网络基本形成;实施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对城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完善标志标线、护栏等安全保障设施,到2020年,城区县乡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全面完成,治理率100%;具有客运班车通行需求的村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建设,重点处治四类、五类危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规范实施,质量安全监管到位,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二)管好”农村公路。加强农村公路法治和执法机构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大力推进城区综合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努力防止、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其他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到2020年,农村公路管理制度健全,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基本建立城区有路政员、各镇有监管员、各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违法超限运输及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的行为大幅减少。

结合“美丽南宁·生态乡村”的工作要求,做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路面常年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三)“护好”农村公路。建立健全“城区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至2020年,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全面建立,养护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各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比例达到100%,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基本满足养护需求。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农村公路养护基本实现专业化、机械化,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

(四)“运营好”农村公路。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总体思路,加快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鼓励各镇在镇域内发展镇村公交。通客车的建制村2公里范围内建设农村客运候车亭,选址因地制宜,建设与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级以上。

三、组织保障

成立南宁市兴宁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我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黄立豪  副区长

副组长:周文辉  城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庆功  三塘镇镇长

黄佳营  五塘镇镇长

韦克斯  昆仑镇镇长

 员:周华彤  城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黎英群  城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城区财政局副局长

陆仁斌  城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白传平  城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文权  三塘镇副镇长

滕济保  五塘镇人大副主席

张哲海  昆仑镇副镇长

曾贻锦  城区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城区公路管理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城区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及协调推进。

四、工作阶段划分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3月—2018年5月)

根据中央、自治区及南宁市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工作部署,制定我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调查摸底辖区农村公路基本情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动员活动,营造社会各界支持配合“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6月—2020年9月)

各镇和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每半年召开1次推进会议,每年12月10日前,将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报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9月—2020年10月)

各镇和相关单位2020年9月底前将总结材料报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10月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有关部门对各镇和相关单位“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城区政府,以迎接自治区、市考核验收。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1月—2020年12月)

“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十四五”农村公路发展进行规划研究,进一步巩固“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成效,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形势。

五、具体任务及实施计划安排

(一)全面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工作

积极转变农村公路发展思路,农村公路建设从“均衡发展”模式向“鼓励先进,集中攻坚,示范引领”模式转变,从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以服务产业、服务旅游、服务客运达率提高为目标,集中安排,引领发展。

1.非贫困村通屯道路硬化建设。争取每年建设10公里以上,优先实施城区重点乡镇、产业、旅游点周边道路,结合“美丽南宁·生态乡村”道路硬化示范点建设要求,对积极性较高,条件好,服务经济及民生意义较大的通屯道路,提高建设标准,完善安保、排水设施,打造一批精品示范项目;非贫困村通屯道路水泥砼(沥青)路面宽度4米以上,按要求培路肩,每边宽0.5米以上,按规定设置错车道。沿线交通安全设施、排水和生命安全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建设,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

2.窄路加宽工程建设。重点对通往建制村、农业示范区、工业园区、农村旅游区等建设开发区域的农村道路进行窄路加宽提级改造,满足客运班线、镇村公交基本会车条件,积极服务农业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争取在“十三五”期间改造四级公路30公里以上,每年实施约10公里。

3.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对照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的分阶段任务目标,落实治理资金,统筹安排年度建设任务。2020年全面完成我城区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并根据客运班线通车的需求,完善客车通行线路上村道的安全保障设施。

4.危桥改造工程。加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力度,优先整治四、五类危桥,力争每年整治3座以上危桥,确保危桥总数逐年下降。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全面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工作

1.各镇、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健全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责任划分,将农村公路管理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各镇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落实不少于1名专职管理人员,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建立城区农村公路质量监督体系,健全城区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机构,完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制度。

2.建立健全城区、镇、村三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联动协管机制。按照“政府主导、行业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推动构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三级联动协管机制,强化路政管理机构和各镇、村管理职责,城区设有路政员、各镇设有监管员、各村设有护路员,把路政管理延伸至行政村,消除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盲区。

3.加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力度,对农村公路沿线开展长效性的爱路护路和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沿线群众爱路护路的自觉性和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主动性。

4.强化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日常管理。一是结合“美丽南宁·生态乡村”工作要求,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二是加强公路路产路权及红线控制区管理,禁止有关破坏、侵占路产路权、影响控制区、桥梁、隧道、涵洞、渡口等安全、破坏公路附属设施等活动;三是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及早发现、制止影响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和环境污染的行为,营造“畅洁绿美安”的路域环境。

5.狠抓超限治理。加强源头治超,开展联合执法,根据乡道、村道管理实际需要,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及技术状况低于二类的桥梁、涵洞适当位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统筹规划、依法报批设置县、乡公路固定超限检测站(点)。

(三)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全面做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因地制宜,深化改革,以“规范养护、专业养护”为目标,不断创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至2020年底前,构建新型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城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和将养护经费纳入城区政府财政预算目标,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建立规范的农村公路养护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机制,制定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办法。实现县乡村道全部列养,农村公路养护基本实现市场化、规范化、专业化,养护各项指标达到目标要求,养护机制健全、高效。公路路面断裂、坑凹现象等病害明显减少,技术状况良好,路面干净清洁,并创建一批优质的示范路。

不断创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通过城区政府认可的采购方式选择有公路养护资质的公司负责县、乡、村道日常养护,聘用养护工人,建立专业队伍,配置专业养护机械,促进养护管理走向市场化、规范化、机械化,提高养护实效,更高效应对地质灾害、自然灾害引起的道路应急抢修。养护资金由上级补助资金和城区配套资金共同组成。农村公路大中修等专业性养护工程,通过招投标方式落实专业施工队伍,并按照规范和规定进行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积极筹措养护工程资金,重点对028县道、029县道进行维修改造,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畅通服务水平。

(四)健全设施、发展市场,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运营工作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运发展的指导意见》稳步推动农村客运通达率提高。

1.加强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根据城区农村客运发展规划要求,加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对达不到通客车条件的农村公路进行摸底调查并进行达标改造,结合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逐步完善安保设施、连通循环路等。加快乡镇五级站、简易站建设,在公交化运行线路上适当建设港湾式站点。

2.培育市场、发展多种经营模式。一是培育合格的农村客运市场主体,支持规模化、集约化、信誉好的道路客运企业、公交客运企业开拓农村客运市场;二是推行多样化、差异化的农村客运经营方式。合理布局农村客运线路,采取定班定线、区域经营、循环运行、冷热线搭配、电话预约以及开行赶集车、学生车等多种经营模式,有条件的,还可施行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模式;三是强化行业监管,制定客运服务质量标准和规范,引导经营者规范价格,加强客运市场管理等,不断提升客运服务质量。

(五)创建示范,以点带面,全面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开展农村公路“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创建“县、乡、村道养护示范路”各1条以上,每条示范路长度约10公里。其中:县道养护示范路段要求公路线型顺适、路基稳定、路面完好、路肩硬化、边沟畅通、安全设施齐全、绿化达标;乡、村道养护示范路段要求公路路基稳定、路面完好、路肩压实、边沟畅通、安全设施齐全、绿化达标;打造一批农村公路精品线路,取得示范引领、以线促片的效应,不断促进农村公路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区)工作,通过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区)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城区各相关单位的积极性,落实主体责任,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六、保障措施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是 “十三五”期间城区农村公路工作的核心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切实将各项任务和目标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抓好组织落实,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落实有力。明确“四好农村路”建设的主体责任,将“四好农村路”纳入城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围绕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是加强资金保障。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筹措机制。加快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与南宁市补助资金,充分发挥上级补助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利用道路冠名权、路边资金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措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

三是加强考核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方案要求,开展“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作好年度绩效考核考评工作。城区交通运输局要落实责任,明确到人,并加强对镇政府、村委会的督导,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

四是加强氛围保障。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注重解决好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创造良好氛围及舆论环境。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帮助   |   联系我们   |   信息检索

Copyright 2009-2018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主办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承办        联系电话 :0771-3290201
桂ICP备11001242号-1   国际联网备案号:45010202000009     网站标识码:4501020001     桂公网安备 45010202000155号     网站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