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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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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信息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情况的通报

文号:南兴安委办〔2018〕13号 2018-05-23 17:24来源: 安监局作者: 安监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辖区有关企业:

5月中旬,南宁市安委办就我城区督促落实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工作滞后的问题进行了提醒,指出城区3月、4月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自查自报率很低,企业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行业监管力度偏弱。对此,区委、政府主要领导非常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城区各行业监管部门和镇办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扎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5月份自查自报率达到90%以上。政府李煌副区长5月21日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该项工作,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的责任,现就有关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5月23日,城区安监局派出专项检查组2个,分别对辖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企业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企业8家,对其中存在问题的5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立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检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南宁销售分公司金梧加油站、广西南宁市顶彩涂料有限公司两个单位已开展针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但均未在南宁市隐患排查系统填报信息,也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治理排查统计分析表。

广西南宁德胜砂石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未向从业人员通报,未在南宁市隐患排查系统填报信息。

广西南宁国熙伟建材有限公司、南宁市峥晖商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两个单位均未开展有针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未在南宁市隐患排查系统填报信息,也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治理排查统计分析表。

现城区安监局针对以上5家生产经营单位已开展案件调查工作。

其他行业监管单位和镇(办)大部分已开展了执法检查和监督检查。

二、存在问题

1、企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意识不强,没有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些企业开展不经常,有些企业隐患排查工作流于形式,隐患填报不真实,实际情况与填报情况不相符。

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未建立。大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未能制定有效的隐患排查制度,人员流动大的企业未能保持设置专项岗位或人员负责隐患排查工作。生产经营单位专业人员缺失,检查过程中大部分的系统操作人员不能很好的应用系统功能。

3、监管部门对自身监管单位了解不足,未能及时有效的督促、指导监管对象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隐患排查工作缺乏针对性、科学性。

4、监管力度仍然软弱。从督查中发现,城区虽然召开了整改推进会议,但一些部门还是没有动起来,督促检查工作还处在观望状态,企业自查自报率仅仅达到30%,与区委、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的90%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监督执法。城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安排该项工作,增派足够的人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让企业形成工作惯性。

2、加强跟踪问效。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镇(办)要对照5月21日李煌副区长确定的责任企业,一家一家的过,不能执法检查到位的企业,必须安排工作人员电话提醒企业做好自查自报工作,保证不能漏掉一家企业保证5月份完成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率90%以上。

3、加强联合执法。对没有执法权的部门和街道,如有企业不配合的,申请城区对该企业进行联合执法,确保该工作不能延误。

4、加强协调沟通。各部门、各镇(办)要加强沟通联系,遇到问题共同解决,决不能出现撒手不管的现象,确保监管部门的监管效率和监管针对性。

 

                                               南宁市兴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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