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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兴宁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财政专项预算安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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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项资金

2018年兴宁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财政专项预算安排情况

2018-02-08 16:31来源: 作者:


2018年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财政专项预算安排2101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项目4683万元,同比下降25.67%,主要是减少村社区换届经费及按实际需求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助部分;城市建设经费1200万元,同比下降60%,主要是按城市建设具体项目列入相应部门预算中,减少预留的财政专项;企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同比下降50%;主要是2017年根据南宁市统一要求,安排一次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注册资本金1600万元,2018年无此项要求。公共安全经费1291万元,同比下降87.22%,主要是2017年安排上级拨付的案件专款3200万元,2018年无此项上级补助;税务事业经费985万元,同比下降42.06%,主要是按税务事业费具体项目列入相应部门预算中,减少预留的财政专项;其他支出3000万元,同比下降66.67%,主要是2017年预留行政及事业单位绩效奖励,2018年绩效部分已列入各部门预算,无需预留,其他支出3000万元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监察体制改革及辅警工资调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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