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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处理情况的报告 (第十三批D450000201806190022)
2018-06-25 09:23来源: 兴宁区环保局作者: 兴宁区环保局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南宁迎检工作组:
根据《关于要求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十三批)的通知》(南环督信〔2018〕13号)的要求,兴宁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十三批D450000201806190022:辉越商贸城(原名:南宁皮革化工厂)从事加工行业,在礼拜六偷偷焚烧工业垃圾,有异味)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辉越商贸城位于已搬迁的南宁皮革化工厂原址,目前该商贸城为广西超大公司旗下产业,主要出租场地给他人用于仓储和广告喷涂制作,场地内建设有垃圾池。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6月23日,兴宁区城管局派出执法人员对辉越商贸城进行了巡查,巡查未发现焚烧垃圾行为,仅发现一处疑似垃圾焚烧点。经对该片区多家租户走访了解情况,辉越商贸城内确有租户偶尔在凌晨焚烧垃圾,但无法确定当事人。执法人员已对辉越商贸城仓库场地负责人进行教育,责令其督促租户禁止焚烧垃圾,并对仓库物料乱堆放行为进行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
兴宁区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辖区范围的巡查,重点打击垃圾焚烧行为,消除垃圾焚烧行为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持续改善居民的居住、生活和学习环境。
附件:1.调查处理相关图片
2.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办理情况信息汇总表
3.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查处情况统计表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5日
附件1:调查处理相关图片
对辉越商贸城进行巡查和走访
查看辉越商贸城内垃圾池
巡查发现的疑似垃圾焚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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