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宁区工商质监局积极开展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工作
2017-11-09 04:38来源: 兴宁区工商局作者: 兴宁区人民政府一、改革的措施
(一)组织业务培训,熟悉操作流程
通过组织专题业务培训、网上自学等方式组织窗口人员加强对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业务系统操作手册、“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等政策学习,总结材料规范新变化,掌握登记新要求和业务系统新规则,强化对登记窗口业务指导,切实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服务工作高效、规范。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改革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对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进行广泛宣传,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在改革前期,针对个体工商户数量众多、一般对工商业务流程和办理要求不熟悉等特点,多渠道全方位进行政策解读宣传,拓宽覆盖面,让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同时,对前来办事的个体户发放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政策解读宣传手册,及时解读和回答个体工商户对“两证整合”登记制度的疑惑,指导填写新版文书表格,全面启动“一套材料、一张表格、一个窗口”工作新模式,即可办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进一步提高个体工商户创业便利化程度。
(三)强化工作保障,推进政策落实
做好业务系统升级工作,安装“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执照模板,及时测试新版营业执照打印情况,确保新旧系统有效衔接、平稳过渡。提前印制新版登记表格,指导填写新版文书表格。同时,加强和税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强化各部门沟通、信息共享力度,保障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改革后个体工商户仍能顺利办理各项业务。
二、改革的意义
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是企业“多证合一”改革的深化和延伸,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改革必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实施后,原先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将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通过“两证整合”,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业务。“两证整合”实现了一照一码,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大大提高了个体工商户创业经营的便利化程度,可以让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的群众少走弯路。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帮助 | 联系我们 | 信息检索
Copyright 2009-2018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主办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承办 联系电话 :0771-3290201 桂ICP备11001242号-1 国际联网备案号:45010202000009 网站标识码:4501020001 桂公网安备 45010202000155号 网站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