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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兴宁区园林绿化用地扬尘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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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兴宁区园林绿化用地扬尘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07-02 16:27来源: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作者: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兴府办函〔2018〕6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机关各部门,政府直属各事业单位,辖区各有关单位:

经兴宁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兴宁区园林绿化用地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18年兴宁区园林绿化用地扬尘治理

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南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加强扬尘控制管理,继续做好兴宁辖区扬尘污柒防治工作.根据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2018年南宁市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园林绿化用地扬尘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林园发201876要求,并结合城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园林绿化用地扬尘污染控制制度,逐步完善污染防治监管体系,全面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有效治理道路绿化带超高土和黄土裸露现象,绿化带和行道树积尘冲洗,绿化带超高土、黄土裸露治理达80%以上,绿化带的土壤高度和路缘石高度符合标准,无缺株断带、无破损塌陷,保持绿化带和行道树基本无积尘。

二、组织机构

成立兴宁区园林绿化用地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城区政府分管领导

副组长:城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员:城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城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城区财政局局长

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城区城市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城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三塘镇镇长

五塘镇镇长

朝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民生街道办事处主任

兴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城区旧区改建办公室副主任

城区市政环卫管理站站长

城区园林绿化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城区园林绿化管理所,由园林绿化管理所所长兼任,负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

三、责任分工及整治范围

(一)城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总协调、监督、检查、问责问效。

(二)城区发科局负责项目实施立项批复。

(三)城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预算审核。

(四)城区住建局负责新建的昆仑大道扩建工程(三塘下丹桥-五塘收费站)验收移交前隔离带的超高土、黄土裸露现象的整治及乔灌木冲洗降尘。

(五)城区城管局负责牵头推进园林绿化用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协调组织城区园林绿地超高土、黄土裸露、积尘冲洗整治工作。

(六)城区交通局负责“十里花卉长廊”沿线超高土整治及乔灌木冲洗降尘。

(七)两镇三办负责针对本部门相关区域及主干道周边超高土的整治、检查、发现扬尘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八)城区旧建办负责兴东路、金湾路、兴和路、建宁路、兴桂路等5条主干道的超高土和黄土裸露整治及乔灌木冲洗降尘。

(九)城区市政环卫管理站负责日常工作的主干道的降尘、绿化用地隔离带的路缘石冲洗。

(十)城区园林所负责辖区内自行管养道路(新增的朝阳路)、广场绿地的整治。其中:朝阳路、三塘镇松柏路、三塘南路、长堽路三里、十三中广场绿地的超高土和黄土裸露整治及乔灌木冲洗降尘。

四、工作进度安排

2018830日前完成超高土和黄土裸露整治(补种地被指植物、加设护栏、树池铺装、修建花池、超高土清理、绿化恢复)行道树积尘冲洗,分为三个阶段开展整治。

(一)摸底调查阶段(20183—430日)

1.330日前,按整治范围和职责分工,各责任单位对所负责的道路、街头游园绿地的园林绿化进行摸底调查,重点调查园林绿化用地的超高土及黄土裸露问题,摸清每条路超高土或黄土裸露的地段、长度、面积、严重程度等,以及其他进行专项整治应了解的情况,并根据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2.420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责任单位的调查摸底情况拟定园林绿化用地扬尘治理工作方案报城区政府审定后报南宁市林业和园林局绿化用地扬尘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430日前,各责任单位原则上在不突破本方案核定的整治内容和施工工程量的前提下,委托设计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开展施工设计和编制工程预算报相应部门审核备案。

(二)施工阶段(201851—830日)

1.520日前,落实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进场施工。

2.630日前完成整治范围内的城市主干道超高土、黄土裸露整治和绿化带和行道树积尘冲洗长效管理制度。

3.730日前总结园林绿化用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梳理园林绿化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并及时整理材料。

(三)竣工验收阶段(2018101—1231日)

1.配合市林园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市管道路园林绿化用地扬尘治理工程的检查、指导、验收工作,城区负责管养的单位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迎接市林园局开展考核、考评工作。

2.完善工程管理各项报建手续,规范项目经费管理审批。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南宁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细化行业管理标准。

3.建立健全园林绿化用地扬尘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城区多部门的联合管控,严格禁止将道路清扫泥土、尘土、碎石及其他垃圾往绿化带和其他绿地倾倒、填埋,加强专项巡查力度,从源头防止超高土现象产生。

五、资金保障

(一)各责任部门管养的道路及广场绿地的治理资金按责任部门定点单位签订的合同在财政预算经费中列支。

(二)在建道路和已建成尚未移交道路由各项目业主自行安排治理资金。

(三)城区责任部门绿化项目整治、改造,由责任部门报请城区政府同意后统一安排资金。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园林绿化用地扬尘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园林绿化用地扬尘治理具体任务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根据工地现场实际情况,指导设计单位科学编制施工方案,严密组织施工。

(二)强化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掌握园林绿化用地扬尘治理工作动态,要深入现场核实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度,加强检查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工作推动不力、完不成

工作任务的单位,将作为年终绩效考评、问责机制。

(三)实行信息通报制度。各责任单位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于每周星期五上午前报上本周工作进度以及填报《园林绿化用地扬尘污染治理进度统计表》(联系人:罗志雄,电话:3290761,邮箱:702371528@qq.com)。

 

附件:园林绿化用地扬尘污染治理进度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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