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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情况的通报
2018-07-02 17:06来源: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作者: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兴府办〔2018〕2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城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7年,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兴宁区委、兴宁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为目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实现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目标。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兴宁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通知》(南兴安委〔2018〕1号)文件部署,城区由处级领导带队,协调相关部门人员,分三个考核组对各单位2017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了考核,经城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好的方面
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在城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单位始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和工作部署,以事故防范为重点,狠抓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源头管理,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工作目标,实现了城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主要表现在:
一是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意识、能力和水平普遍增强。绝大部分单位制定了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开展了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行政执法计划基本完成,行政处罚同比有所提高。
二是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日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质量明显提高。各行业主管部门基本健全和完善了生产责任制,有专人分管安全工作,年度内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题分析会,各单位主官带队开展了安全生产巡查,大部分行业领域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是行政效能不断提高,城区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推进有力。大部分单位党(工)委、党组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当作中心任务来抓,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兴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街道“一盘棋”统筹考虑,充分发挥街道、社区(村)、企业三位一体作用,街道安全生产成效十分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考核情况看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单位安全监管措施不够有力,安全生产工作统筹推进不够,生产安全事故频频发生。
二是部分单位对城区部署的专项工作任务,抓贯彻落实的力度不够,对城区下达的2017年度安全生产指标任务不能按时完成,城区在全市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中被扣分。
三是安全生产资料台账管理不规范,少数部门日常管理及迎检台账不健全,未能提供教育培训和隐患治理台账的现象普遍存在,个别部门资料缺项较多。
四是少数行业主管部门抓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不强,“等、靠”的问题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工作比较被动。
三、各镇(街道)考核情况(按考核排名从高到底排序)
优秀等级:兴东街道办事处、昆仑镇、民生街道办事处
良好等级:五塘镇、朝阳街道办事处
合格等级:三塘镇
四、城区16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考核情况(按考核排名从高到底排序)
优秀等级: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教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旅游局、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兴宁公安消防大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农林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民政局。
希望各单位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和兴宁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职责担当,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为城区实现“持续争先、赶超发展”目标、奋力谱写新时代兴宁发展新篇章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兴宁区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得分统计表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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