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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兴宁区三塘镇围村村鑫森园林苗木场“6·19”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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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兴宁区三塘镇围村村鑫森园林苗木场“6·19”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2018-07-02 17:17来源: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作者: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南兴府发〔2018〕1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机关各有关部门,辖区各有关单位:

2018年6月19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位于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围村村的鑫森园林苗木场发生一起树木压人致1人死亡事故。为依法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经过,分清责任,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特成立兴宁区三塘镇围村村鑫森园林苗木场“6·19”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李    副区长

副组长:黎文健  城区政府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谭敦胜  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员:韦国材  城区监察委员会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主任科员

李远培  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黄炳功  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泉铭  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

吴蔚华  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李文权  三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志广  城区总工会副主席

李宏森  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治安大队民警

高健博  城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监察员

   城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监察员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调查组履行如下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单位、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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